在中国公路运输领域,货车超载早已成为一颗顽固的“毒瘤”,其危害之大,不言而喻。交通事故频发、桥梁道路受损、运输市场无序竞争……这一系列连锁反应无不令人痛心疾首。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便开始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然而时至今日,超载现象仍屡禁不止,不禁让人深思:治超20年,为何超载顽疾久治不愈?
回顾历史,我国对于超载治理的决心与行动从未停歇。
从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施行,到2004年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再到近年来诸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治超力度可谓空前。尤其是2016年的“9.21治超”,更是被誉为史上最严治超令,一度让全国超载超限运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然而,好景不长,超载现象很快便死灰复燃,甚至愈演愈烈。
面对这一尴尬现状,我们不禁要问: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首先,从市场角度来看,超载背后隐藏着一条畸形的利益链。
在货运市场,价格往往是决定竞争胜负的关键。为了降低成本、吸引货源,一些货物源头企业对货物装载情况视而不见,甚至鼓励或强迫司机超载。这种“超限超载—压价竞争—获取利润—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严重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的秩序。同时,由于货运行业准入门槛低,大量中小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涌入市场,加剧了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在“多拉多赚”的诱惑下,许多司机不惜铤而走险,超载上路。
其次,从执法角度来看,治超工作存在诸多漏洞和不足。
一方面,部分地区的道路监管部门缺乏执行力,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检测站形同虚设,没有足够宽阔的可供卸载场地,甚至工作人员都难得一见。这样的执法环境,无疑给超载车辆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以罚代管”现象普遍。在许多地区,只要缴纳罚款,超载车辆便可继续上路。这种执法方式非但未能起到根治作用,反而助长了超载现象的蔓延。此外,个别执法人员与“黄牛”勾结,为超载群体充当“保护伞”,更是让治超工作雪上加霜。
再者,从车辆制造与改装角度来看,非法改装车辆也为超载提供了便利。
一些企业为了迎合市场需求,非法改装车辆,使其承载能力远超核定标准。这些“百吨王”等违规车型在公路上横冲直撞,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然而,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司机、企业或监管部门显然有失偏颇。
超载现象的根源在于运输行业的营利模式及市场竞争机制的不完善。在运价不涨、成本上升的背景下,运输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超载等违规手段来弥补损失。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让合规运输企业难以立足,也让整个行业陷入了恶性循环。
面对这一困境,我们该如何破局?
首先,必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对超载车辆、司机、运输企业以及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严厉处罚。同时,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有效覆盖,让超载车辆无处遁形。此外,还应引入科技手段,如智能检测、大数据分析等,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其次,必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遏制恶性竞争。
政府应引导运输行业向正规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合规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货物源头企业的监管,防止其鼓励或强迫司机超载。对于非法改装车辆的企业,应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再者,必须完善运输行业的营利模式,提高司机收入。
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更加合理的运价体系,确保司机在合规运输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合理收入。同时,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最后,必须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共治格局。
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超载等违规行为,对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加强媒体监督,对超载现象进行曝光和批评,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治超之路任重而道远。只有政府、企业、司机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彻底根除超载这一顽疾,让公路运输回归安全、有序、高效的轨道。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公路运输环境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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