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其中在交通运输领域提到:
1. 国内水上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
2. 禁止投资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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