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柳江区国道322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货车的未违法行为。
经民警核查,原来驾驶员覃某的B2驾驶证于2020年因二次酒驾已被吊销。
据覃某说,自己知道吊销驾驶证后是不能驾车上路的,但是因为自己的车辆要去汽修厂更换部件,加上家里距离厂子近,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
由于覃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大队依法将这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定合并执行,对覃某处以罚款1650元,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