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其中,《措施》提出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
对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对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对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