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已然开启,关注行业动态了解政策法规,才能在后半年把握好行业方向。那么下半年有哪些事关货运平台的重大政策呢?一起来看看!
▍国务院: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货车
与商用车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1、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2.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3.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加快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升级。
▎国务院: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近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实施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等十大行动,鼓励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其中,与货运行业相关的具体情况如下:
● 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
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到2025年底,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10%、12%,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4.5%。
▎十三部门:加快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行动
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加快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行动。
一是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工作。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依托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管理工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提升营运货车节能低碳水平。
二是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五部委:水泥、焦化行业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重卡
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对于清洁运输要求方面,《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
1)进出企业的原燃料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企业,汽车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2)重点区域企业原燃料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替代(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替代比例不低于60%),其他原燃料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3)产品运输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厂内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4)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对于清洁运输要求方面,《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
1)进出企业的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企业,汽车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2)重点区域企业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替代(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替代比例不低于60%),其他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厂内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3)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危化品运输等特种车辆可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两部门:商用车贷款发放比例最高可达75%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通知》指出,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交通部:起草【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的修改征求意见稿
最近,交通部牵头多家单位,起草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的修改征求意见稿。
● 载货车部分
4.7 条“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12000kg 且最高车速大于 90km/h 的载货汽车,应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修改为“载货汽车应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
5.10 条“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12 000kg 且最高车速大于 90km/h 的载货汽车,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修改为“载货汽车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
8.1 条“总质量大于 18 000kg 且最高车速大于 90km/h 的载货汽车,应具备车道偏离报警功能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功能,修改为“载货汽车应具备车道偏离报警功能。
将 5.5 条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 的牵引车辆与挂车均应安装电子制动系统(EBS)修改为: 牵引车辆与挂车均应安装电子制动系统(EBS)
将 5.6 条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 的牵引车辆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 AEBS)修改为:牵引车辆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
▎交通部: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查平台货源信息有效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明确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查货源信息完整、有效,该文件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 信息发布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查托运人发布的货源信息是否完整、有效,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为托运人、实际承运人提供修正、撤回信息的途径。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向实际承运人提供与其服务能力相符的货源信息。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在网络平台或APP前端页面醒目位置明示保险救援电话。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在网络平台或APP前端页面公示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依托网络平台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信息服务,应公示计价规则、收费标准、抽成比例、会员费上限等。调整相关内容前应公开征求意见,公示调整的原因和具体内容,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利益相关方能够知晓、充分表达意见。若调整内容对利益相关方有重大影响,应制定合理过渡措施。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在网络平台或APP前端页面公示服务评价指标。
● 交易与派单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与承托双方签订货运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组织符合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要求的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根据运输任务和货运合同,实时生成电子运单,不应在运输任务完成后补录电子运单。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将电子运单委派实际承运人,合理安排运输计划,保障驾驶员休息。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告知托运人不能通过网络平台托运危险货物。网络货运经营不应受理危险货物运输(符合豁免要求的除外)。
网络货运经营者不应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实际承运人在平台内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
● 交接装货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协调发货人、实际承运人做好装货准备。
▎ 发改委:大力支持老旧货车淘汰 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
7月25日,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
其中在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中指出: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信息来源:发改委)
▎工信部:开展车企、车辆生产一致性检查
7月24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范围为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检查地点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车辆注册登记地等。
检查项目有:(1)生产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检查,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等。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重点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运行监测、事故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
(2)产品一致性检查,抽取样车送检测机构检测,其中,对于传统燃油货车,检测的项目主要包括整车结构参数、侧后防护装置、制动系统、转向系和柴油货车环保能耗等。相比2023年的检测项目,多了车速限制系统检测。侧倾稳定角检测变成了侧翻稳定角检测。同时,环保节能项目检测也有所变化。
车辆现场检查,对货车、专用车、半挂车等产品进行车辆基本结构及技术参数的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尺寸参数、整备质量、防护装置、轮胎规格、专用装置等。
2024年载货汽车检测项目
2023年载货汽车检测项目
对于传统燃油专用汽车,2024年检测的车辆分类更加详细,分为校车、其他专用车、半挂车,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侧倾稳定角、危险货物标记等。在半挂车的检测项目中,相比2023年,去掉了汽车防抱制动性能检测。
2024年专用汽车检测项目
2023年专用汽车检测项目
对于新能源货车(专用车),2024年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纯电动货车检验项目主要包括侧、后防护装置、汽车外廓尺寸、侧翻稳定角、制动系统、汽车转向系、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纯电动专用车检验项目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
2024年新能源货车(专用车)检测项目
2023年新能源专用车检测项目
▎北京:出台国IV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方案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将出台实施国IV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方案。
● 优化车辆能源结构
出台实施国IV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方案。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在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建设充电设备设施。实现自动泊车、充电设施等功能纳入停车楼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建设政府主导的全市统一充电桩管理服务平台。
▎上海:国四淘汰最高补贴5万
上海市为了应对机动车排放问题,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近日发布了《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旨在通过财政补贴措施,鼓励车辆所有者淘汰高排放的国四柴油车,并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征求意见时间
公众意见征集将从2024年7月2日持续至2024年7月8日。市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提出反馈。
淘汰补贴支持范围
补贴资金来自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非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车辆所有者淘汰和更新国四柴油车。补贴对象为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在用柴油车(公交车除外)。新能源汽车定义为纯电动汽车,不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补贴条件
淘汰补贴仅适用于在本市办理报废手续、提前报废时间满一年及以上的国四柴油车。新能源化更新补贴适用于提前报废国四柴油车并购置新能源车辆的车主,且新能源车型需与报废车辆为同类。
补贴标准
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金额取决于车辆类型和首次登记年限。2025年7月1日以后淘汰的车辆,补贴金额将按照补贴标准的80%发放,2026年7月1日以后淘汰的则为70%。
新能源车辆更新补贴则根据车辆载重分级和电池容量确定,同样适用退坡比例。
申请标准
申请本市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机动车在本市注册登记,且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其他非机关事业单位(小型客车、轻型货车除外);
2、车辆所有人1年内无环境违法处罚等失信记录;
3、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和环保检验,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4、自2024年X月X日(政策实施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办理报废手续,且提前报废时间满一年及以上。车辆实际报废日期为车辆交售给本市机动车拆解企业的日期(以回收证明所载明的拖车时间为准),提前报废时间的计算为强制报废日期减去车辆实际报废日期。
更新补贴申请标准
申请本市国四柴油车新能源化更新补贴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车辆所有人在2024年X月X日(政策实施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已报废名下国四柴油车(小型客车、轻型货车除外)、申请本市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并通过审核;或车辆所有人报废名下小型客车或轻型货车、且符合本办法第六条除车型限制外的其他全部标准要求;
2、车辆所有人购置与提前报废的国四柴油车为同类车型的新能源车辆,并在本市完成新车注册登记;新能源车辆所有人与已报废车辆的所有人保持一致。
3、新能源车购置时间应在2024年X月X日(政策实施日期)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具体时间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宁波:北仓全时段限制国四货车
宁波港由北仑港区、镇海港区、宁波港区、大榭港区、穿山港区组成,行业都知道,它是一个集内河港、河口港和海港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深水大港。
日前,宁波北仑传来重磅消息!决定对国IV及以下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1、自2024年7月1日起,限行区域全时段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每日7时至9时、18时至22时禁止国IV柴油货车通行。
2、自2025年1月1日起,限行区域全时段禁止国IV柴油货车通行。
▎海南:《公路里程费收费系统》征求意见
近日,海南省出台了《公路里程费收费系统》的征求意见,此项改革旨在兼顾社会公平,解决清洁能源车辆收费问题。
▎山东:取消24小时货车禁行 放宽通行时间
6月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落实稳经济、促销费、保民生具体行动,切实解决货车“最后一公里”城市配送难题。
具体到便利举措上,主要有四个方面:
● 放宽通行时间限制
截至目前,山东省16市58个市辖区、78个县(市)区全部取消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规定。
所有城市有之前通行时间6小时放宽至7小时,时间段主要是夜间的23时至次日的6时。
● 取消部分车型的通行限制
在车型方面,全省各市取消了皮卡的城市道路通行限制。
对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采取与轻型货车管理举措,不受中型货车进行标志和限行规定限制。
● 放宽部分车型的通行限制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并且车辆登记为中型厢式货车的载货汽车,可以享受与轻型货车通行时段、路段、区域保持一致同等通行的路权。
● 安全管控与便利举措提质增效
坚持放管结合。现场执法中,对车辆宽度、高度超过规定尺寸不足10厘米、并且未对交通造成影响的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以违反禁令标志进行处罚,提醒为主。
在货车通行集中的大型路口,推行大货车右转礼让措施。严查货车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川:2027年底安装AEBS货车达到80%
日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该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全省各地更新行业车辆约4万辆、更换升级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AEBS)约20万辆,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柴油货车、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AEBS)重货车辆占比达到80%,切实以大规模设备更新赋能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湖南:放宽大板车空车通行限制
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数据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湖南省大件运输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新政策将在5月1日起实施。
《意见》明确,对于悬挂正式号牌的牵引车、挂车或持有临时号牌的空载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湖南省高速公路,暂不实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管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得以未办理大件运输许可证件为由,拒绝上述车辆通行。
此外,《意见》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收费站入口,发现实际装载与申报数值存在细微偏差的大件运输车辆,应参照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安全通行的情况下予以放行。
▎云南:实施公路大件运输新规
日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云南省公路大件运输许可实施细则》,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 大件运输按照车、货总体外廓尺寸和质量,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以下简称“承运人”)承运。承运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大件运输许可,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 公路大件运输许可将实施信用管理。承运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大件运输行政许可的,除依法给予处理外,1年内不得在云南省申请公路大件运输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有关部门核实认定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除依法给予处理外,3年内不得在云南省申请公路大件运输许可。
以上就是下半年影响较大的政策法规盘点,欢迎大家转发收藏,一起开启元气满满的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