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个专门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据悉条例共22条,部分章节以“小切口”立法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例如为减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待装卸作业或用餐、休息等对当地公共安全的影响,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充分了解市场、行业需求并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规划建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地。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港区、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高速公路等项目,应当根据需要配套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地。(信息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