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张先生在22年的时候买了一辆蓝牌轻卡,跑到去年6月份时,买车时认识的司某告诉他,自己和别人搭伙开了一家供应链管理公司,可以租他的车。张先生认为这样可行,就与对方签订了租车合同。
双方的合同约定,车辆每个月的租金是3500元,租期6个月。但是距离合同签订已经过去了9个月,张先生总共只收到了2800元。
9个月期间,张先生数次催促对方支付车辆租金,但一直被对方找借口推脱。
张先生来到当初签订合同的公司地址,发现这里已经更改成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原来的公司早就跑路了。张先生表示,当初签订的合同上明确标注了如果公司有地址变更必须通知他,而他却什么都不知道,现在自己是赔了钱又赔了车。
经过多方打听,张先生联系到了货车的当前司机孙师傅。孙师傅表示,当时自己和司某也签订了合同,并且支付了他1万元押金,现在合同已经到期,司某也并没有返还押金。
最终,张先生多次联络司某,司某称这两天就会向他结清账款,张先生也表示愿意再相信对方一次。(信息来源:河南都市报道)
司机好心捎老乡 违法行为换来十天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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