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超限检测站原中队长陈某某通过“黄牛”中介,向来往超载货车司机索要3000元“年费”,交了“年费”,超载货车就可以畅行无阻。
仅仅2年时间,直接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7万余元;收受香烟等财物20万余元。

近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一重磅内容:监督哨丨收取“年费”的执法队长。
从内容中获悉,湖北省大冶市公路局栖儒桥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检测站原中队长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微信,向过往超载的货车司机收费3000元后放任车辆通行,并充当保护伞。
2年收受贿赂价值37万余元。
截至目前,已有5人主动投案,26人受到处理处分,部分问题线索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