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安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利用网络为超限超载的货车“作弊”,躲避交警执法车辆的案件。
案件指出,被告人张某伙同袁某(在逃)等人通过建立微信群,在群内向超限超载的货车司机和车队老板发布获悉的交警执法车的行踪轨迹信息,让超限超载的货车逃避交警执法检查,张某、袁某则向每位司机收取每月300元至800元不等的信息费。
张某先后建立和加入7个微信群,微信群里共有100多个司机,共计获利88000元左右,张某与袁某各分得44000元。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认为,这种行为其行为构成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告人张因如实供述坦白,自愿认追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对被告人张某的违法所得44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信息来源:高安市人民法院)
江西重卡司机可与家人共享车辆行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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