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将于今年12月29日起对南昌部分区域、道路货运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据悉,此次调整主要针对大货车,车长6米以内、总质量8吨以内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运机动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运机动车、多用途货运机动车(“皮卡车”)不受南昌市货运车辆通行限制,允许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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