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17时40分许,台州交警高速二大队交警杨卫军巡逻至S28台金高速临海西附近路段,发现对向车道有一辆厢式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开着双闪灯,车身不断冒着白烟。察觉到警情后,杨卫军立即靠边停车,取下警车上的灭火器后,趁着短暂的车流空挡,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横跨翻越中央绿化分隔带,来到起火车辆,并对准着起火的部位进行喷射。
经过10分钟的紧张救援,火势被成功扑灭。因处置及时,没有人员受伤,且车上货物完好无损,为货车司机挽回近5万元的经济损失。
交警提醒: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车辆冒烟、起火时,应马上靠边停车,并以最快速度让车内人员撤离至高速护栏外的安全地带,并拨打12122报警电话请求支援,请在车后方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下月起 景德镇货车城区通行限制将调整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