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
今天笔者刷到一条新闻,惊掉了下巴。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私自将扣押车辆开上路拉砂子,而且还涉及严重超载和准驾车型不符的问题。
犹记得笔者今年1月份的时候写过平顶山市石龙区交通执法局副局长上路收“保护费”的评论文章(大写毁三观!副局长亲自收取“保护费”),时间过去不到4个月,平顶山市又出问题了!
但是笔者想问的是两起引起舆论哗然的新闻都发生在平顶山市,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巧合。
如果说初看该新闻笔者感到的是惊讶,那么细看之后有些细节就是“辣眼睛”了。
● 辣眼睛细节一
22辆卡车被扣四个月,叶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的执法标准不明了,处理过程也不透明。有车主反映到水政监察大队近百次要求处理车辆被扣押的问题,但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而大部分车主都是贷款买车,被还贷压力压的喘不过气来。
且不说叶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有没有扣车的权利,单就扣押时间来说就非常不合理。多大的事情扣押4个月还查不清楚处理不了,这里面到底是渎职还是懒政在事件查清楚以后都应该有个说法。
● 辣眼睛细节二
水政监察工作人员擅自将被扣车辆开上路拉砂子,不仅严重超载还涉及准驾车型不符的问题。这是该新闻中最滑稽的地方,车辆虽然被扣但依旧属于车主的私有财产,水政监察工作人员擅自使用人家的车辆经过车主同意了吗?
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吗?作为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难道对国家不准超载车辆上路的规定一无所知?C照不能开大货车作为有驾照的人也完全不懂?
如果以上这些问题水政监察工作人员都回答不上来,那么这种“素质”的人怎么能进政府部门任职。如果以上这些问题他们都懂,这就是典型的知法犯法,滥用公权力。
更何况超载和准驾车型不符还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一群本该维护社会秩序的人却做着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这就是对法律赤裸裸的践踏和藐视。
叶县纪委监委已经介入调查,并表明如果情况属实会严肃处理。说到这里笔者只能说是喜忧参半,喜得是媒体和舆论监督再次发挥了作用,忧的是诸如副局长上路收保护费、水政监察队拿扣押车辆拉沙子这样的“荒唐”事仍时不时的出现。
特别是平顶山市连续出现两起引发负面舆论的事件,无论是不是存在巧合,这都是平顶山市有关部门需要检讨和反思的。
对待这样的“负面事件”,平顶山市只是采取了单个处理的模式,并没有做到“举一反三”。这种情况并不是平顶山市一个地方的问题,其他地区肯定也存在。现在出了事情就单点爆破或者搞运动式清查,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就拿本次事件来讲,执法部门带头违法滥权这到底是个别公职人员的事情,还是存在“塌方式”腐败的可能性这些都值得探讨。
在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笔者不好妄下论断,但这种明目张胆违法乱纪背后肯定有值得深挖的地方,这也是杜绝后续出现类似事件必须要做的事情,否则就会如牛皮癣一样反复发作。
更令笔者忧心的是,在全国高压查处“超载”行为的时候,为什么叶县水政监察队工作人员驾驶的超载车辆可以堂而皇之的上路。
这就涉及到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不到位的渎职行为,甚至会给人一种联想会不会存在部门之间打招呼放行的可能,如果不幸如此则该事件更加恶劣黑暗。
在一些地方的公务员队伍中,有人存在“天高皇帝远”的错觉;认为在小地方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些越接近基层的部门和人员一旦违法乱纪带来的负面影响巨大。因此这些部门和人员更需要媒体与公众的监督。
诚然政府部门内部监督十分重要,但存在力不从心或者鞭长莫及的问题,大众的监督就是很好的补充。
关于大众监督这里要分两个方面来讲,作为政府部门应该确保监督反馈路径的顺畅。比如有人评论说找媒体比打市长热线有用,这就从侧面说明监督反馈的路径还有不顺畅的地方。
另外作为大众在遭遇不公正执法或者侵害的时候,积极反馈并行使监督权是十分重要的。公众的监督是政府部门优化制度与流程的动力之一。
如此荒唐的事情被曝光舆论哗然是必然的,过一段时间这条新闻会被另外的新闻所替代。但是有些东西貌似会消散但其实在日积月累中正在左右大众对一些事物的观感,比如政府公信力的问题。
笔者看到新闻下面评论区里层出不穷的对此次事件名为“洗地”实为“嘲讽”的文案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不是一个好的信号。因此真心希望叶县纪委监委能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给公众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切记公信力不足是会动摇执法基础的。(文/卡家号:小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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