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元月1日起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后,西安一些车主突然发现,自己常走的高速路段收费发生了变化,比以前都高了点,难道是悄悄涨价了?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以前走绕城从高新至咸阳西ETC一直收费9.5,过完元旦走同样的路出口时显示为0,查ETC实际扣费为12.91元,比原来涨了36%,事关民生的收费问题应该开听证会,怎么随便就涨了这么多?”
还有网友说:“1月2日,机场高速,5元成6元了,别小看,涨价20%了 ”。
关于撤站之后,不仅仅是西安,国内各地都有网友惊讶于高速路段的涨价,认为有变相涨价之嫌。
西安车主王先生还发现了一个异常,就是短途的高速收费,似乎是下降了。他告诉笔者,以前高速起步就是5元,但他这两天从雁塔路绕城口上,到高新口下,交了3元钱。
1月6日,笔者乘车对高速部分路段收费进行了体验,由于车辆未装ETC,只能走人工通道。按照上面反映涨价的网友路径,走绕城从高新至咸阳西,人工收费显示是14元。询问是否涨价了?收费员表示“没涨,计费方式精确了,以前是按整数计算。”
从咸阳西到汉城收费站,通行费12元。收费员说:“是比以前多了2元。”他说,以前是少收了,现在按元计费。
从汉城收费站到未央收费站,收费则是1元。按照以前起步5元来说,这种很短的距离是便宜了。
从未央收费站到机场收费站,13元,收费员称没有涨价,并递给笔者一张计费方式调整的说明,表示是计费方式变了。而从机场收费站到汉城收费站,通行费12元,这段路程收费员说是涨了2元。
有20多年驾龄的李师傅点评说,从这几段路程来说,还是涨价多于降价。“如果只是5元以下的降了,那受益人群不会多,因为一般人不会走一两公里那么短的高速路程,上站下站都麻烦。”
他认为,多数人走的都是10元以上的高速里程,因此通行负会有所增加,尤其是那种长期走高速路上班的人群,交通费会明显看涨。以机场高速为例,以前10元钱现在是12元,往返就多了4元,对经常跑机场的人来说,也不是小钱。
体验中,笔者还注意到,上述收费站均未出现排长队拥堵状况,但相比ETC车道的非常通畅快速通过,人工车道车辆稍多,需要短时排队。
根据交通部门发布,1月1日零时,陕西省与周围7个邻省的21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车辆通行省际高速公路时,行驶正线不停车通过。
同时,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模式,高速公路由目前的“入口领(刷)卡、出口收(扣)费”模式调整为主线计费。即ETC车辆在ETC门架自动计费和扣费;其他车辆入口领卡、ETC门架计费、出口现金或移动支付缴费。
高速公路按车辆实际行驶路径精确计费,ETC门架未能准确识别车辆、无法确定路径时,采用最短可达路径计费。ETC车辆通行费收费额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分”、人工收费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元”。 ETC车辆(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通行全国高速公路享受5%通行费优惠。
也就是说,正因为这种计费方式的变化,在笔者的体验中,出现了1元、12元、13元、14元这样的数字,而不是以前的5元、10元进位。而ETC车辆相应折扣后,就出现了分分钱。
一方面是车主实际体验中感觉“上涨”,一方面是政策中一再强调的“精确计费”。在实际操作中,究竟该如何理解“精确计费”?1月6日,华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工作人员,针对记者和车主几个最困惑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1.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客车应交通行费增加?
答:正常情况下不会。由于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没有发生变化,理论上应交通行费也不会发生变化。而且,在这次改革中,将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由二类调整为一类,其应交的通行费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但由于新的计费系统是以车辆通行的实际路径进行计费,与原来的按照最短路径(陕西省是最小费额)收费相比,少部分车辆的应交通行费额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也符合依法公平交费的原则。
2.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货车应交通行费增加?
答:在这次改革中,货车计费方式发生较大变化,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为实现新旧计费方式平稳过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专门通知,督促指导各地以本省(区、市)2018年按里程加权平均的车货总质量为重要依据,计算通行费费率,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
就陕西省货车计费方式及标准调整方案而言,标准装载和接近标准装载货车的收费水平较过去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当然,对于空载车辆,费额可能会出现增加,建议相关企业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
总的来说就是空车费用略有上涨,重车费用明显下降。车货总重超过平衡点吨位,费用降低。在合法装载的情况下,装载越多,费用节省越多。
3.相同车型的车辆行驶相同路径,为什么通行费却和以前不一样?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
(1)通行费取整规则进行了调整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通行费取整规则进行了调整。原来执行的是“三七作五,二八归零”的圆整规则,现在执行的是按实际路径实际费用收费,CPC卡取整到“元”,ETC取整到“分”。例如:
调整前,如应收12元,原来“二八归零”后实收为10元,现在调整后按实际的12元收取。
调整前,如应收13元“三七作五”后实收为15元,调整后按实际的13元收取。
(备注:“三七作五,二八归零”是指,通行费的个位部分,3元至7元的,收5元,小于等于2元的部分不收,大于等于8元的收10元。)
(2)实行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
2020年1月1日前,从A点到B点,有多条路径可达,无论你行驶的是哪条路径,都是按最低费用收取通行费,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按实际(精准)行驶路径收费,即依托ETC门架系统+收费站执行分段扣费或计费。
例如:例如,驾驶1型小客车从牛家梁站至陕西佳县站,我们分别选择两条不同路径行驶:
第一条:牛家梁站——锦界立交——安崖——开光川特大桥——王家砭立交——陕西佳县站,通行费104元。
第二条:牛家梁站——牛家梁互通——青云互通——麻黄梁——王家砭立交——陕西佳县站,通行费57元。
所以,从牛家梁站至陕西佳县站,如果你走的是第一条路径,在2020年1月1日前,是按最低费用收取,即收取通行费57元,2020年1月1日起,按实际路径收取通行费则为104元,这就是相同路径通行费用前后出现差别的原因。
(3)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同一车(轴)型的货车,空车和重车通行费一样。这样一来,空车可能会感觉通行费涨了,重车会感觉通行费降了。交通运输部明确,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并组织力量对各地的费率调整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督促各地严格落实。
所以,货车车主和物流企业大可不必过多担忧,建议货运企业加强运输组织,提高实载率,更好地分享政策调整带来的红利。
据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收费系统仍在调试完善过程中,车主对新的计费方式有疑问的确实比较多,也有人认为多收费向该中心进行反映,这种情况会进行核查,如果确实出现多收费情况,会予以退还。
如果您在高速行驶中发现收费出现异常,可及时向12122进行反映,工作人员会进行核查回复。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车主,尽快安装ETC装置,方便行车,提高高速通行效率。
1月9日起 新光大桥实行不停车称重!
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广州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决定自2020年1月9日0时起,在新光大桥... 2020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