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新规发布
未经许可擅自运输最高罚20万
交通部官方网站在2019年11月28日公开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该条例关于危险货物托运、数量、承运、监督检查等有了非常细致的规定。为大家划重点:
1、货主不得对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违者或将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货主需要向称用人提供详细的托运清单,一旦发现实际运输的货物和清单内容不一致,将受重罚。
3、驾驶员必须随车携带危货托运清单、危货道路运输安全卡、车辆营运证(需加盖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和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相关部门将定期检查。
4、高速公路限速80km/h,其它道路限速60km/h,特殊路段按指示牌实行。
5、公安机关可依法对5类特定区域、路段、时段限制危化品车辆通行,确定需要限制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限行时间应当在0时到6时之间。
6、对未经许可擅自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需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并处最高20万元罚款!
相关链接:司机无证拉危货,未经许可最高罚款20万
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
单卡用户不再享受优惠
2019年5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除了收费方式发生变化之外,还有一项重要条例:
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启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基本优惠政策。
另外,货车ETC卡必须升级到ETC记账卡+ OBU新套装方可走ETC通道,通行人工车道的单卡用户(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不再享受相关优惠。
相关链接:不停车付费要实现了?各地货车ETC发布
国六排放进入第二阶段
城市用车需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按照《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俗称,国六)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针对不同车型,国六标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登记注册的燃气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第二阶段: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登记注册的城市车辆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第三阶段: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如今距离2020年不足一个月
这六大政策也即将落地实施
大家还需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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