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物流】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推动网络平台货运健康规范发展,交通部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和《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
那针对《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有什么重点内容呢?
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应包括以下条件:
1、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2、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建议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
3、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4、具备本章“(二)功能要求”的功能。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网络货运申请者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认定合格的,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详见附件)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公示。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请看下文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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