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日前,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对新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延后12个月实施溯源管理。如逾期仍需在维修等过程中使用未按国家标准编码动力蓄电池的,应提交说明。规定指出,回收服务网点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入库、移交出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卡车之家配图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接收报废新能源汽车,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并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对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利用,规定明确,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完成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北京晨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家新能源车生产厂家,询问对此新规的看法以及是否已有应对预案和措施。对此厂家均未有明确回应,大多语焉不详,仅表示正在评估。
看来工信部发布此暂行规定非常及时和有必要,这对规范新能源汽车的生产,确保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将有深远的现实意义。(记者 和玲)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卡车之家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卡车之家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每公里成本仅1毛 这款VAN不限行不限号
在城市物流中,4.2米可谓是主力车型,无论是分拨中心到一级站点,还是站点之间的货物转运,都离不开4.2米车型.但是,问题来了,在一些小型站点之间,货量... 2018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