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及其他问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
1.柳州市伟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在桂B36177牵引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情况下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柳州长久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对配货车辆审核把关不严,给不具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配货,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由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3.柳州市晋铭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对桂B36177牵引车资质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调度员直接指派货运司机王邧璟、杨健承运商品车,建议该公司加强企业管理。
4.柳州机车车辆厂(柳州铁路机车车辆工业贸易总公司)。受柳州市洪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委托于2012年2月3日签订《柳州铁路机车车辆工业贸易总公司销售合同》,为柳州市洪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生产三轴阶梯框架式轿运车,约定为厂内用车,柳州机车车辆厂下属挂车分厂生产了该车,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不提供合格证,并应柳州市洪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要求在车架上打刻VIN识别码。该企业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由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该生产、销售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5.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对道路运输资格监管不到位,建议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向柳州市交通运输局作出书面检查。
6.弋阳县大邦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横峰县成顺机动车检测中心。在“赣E3651挂”半挂车未到现场上线检测的情况下,出具了检测合格报告,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建议责成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分别对其予以处理。
7.上饶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未严格执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在无实车的情况下,凭书证办理了赣E3651挂车的注册登记。建议责成上饶市公安交警支队向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作出书面检查。
8.上饶市信州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未严格执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所保存的赣E3651半挂车车辆档案不完善,督促上饶市宏伟物流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建议责成上饶市信州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向上饶市公路运输管理局作出书面检查。
9.黄泽钦,汕头市珠池机动车检测站授权签字人。在赣E3651半挂车没有到场的情况下,2014年11月12日违规签字出具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广东省有权机关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
10.汕头市珠池机动车检测站。该站于2014年11月12日在事故车辆赣E3651半挂车没有到场的情况下,违规出具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建议由广东省质监局依法撤销汕头市珠池机动车检测站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
11.建议汕头市公安交警支队向汕头市公安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汕头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车管所对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四)其他处理意见。
1.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邵永大队塘渡口中队、柳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柳东大队和柳州市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北环大队在2014年1月19日至2014年10月23日期间分别查处了该车涉嫌超长、改型的违法行为。但没有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导致赣E3651半挂车至事发时仍违法超限(超长、超宽和改型)运输的问题。建议由湖南省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分别对其有关责任人员调查处理。
2.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广西柳州机车车辆厂下属的铁路机车车辆工业贸易总公司非法生产销售商品运输专用挂车,江西省上饶市公安车管所违规为车辆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广东汕头、安徽安庆等地车辆检测机构违规办理车辆年审年检,山东、陕西已停产的汽车生产厂家出卖车辆车架号码谋利等非法行为。上述问题并非个案,建议由相关省人民政府组织专案调查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车辆上路行驶。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此次事故暴露出超限和改装的商品运输车在生产制造、检测检验、登记上户、经营管理和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系列问题,其问题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应该引起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建议:
(一)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是要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始终保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包而不管、挂而不管、以包代管、以挂代管”的情况。三是要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和录用、淘汰机制,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安全培训不合格和安全记录不良的人员驾驶车辆。
(二)要加大对商品运输车辆的专项整治力度。
公安、交通运输、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加大对商品运输车辆的执法力度。严查超长、超宽、超高等违法行为。同时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商品车运输市场秩序。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对车辆改装拼装行为的监管。
质监部门要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一次集中整治,严把资格许可关,切实加强证后监管;加强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管,防止企业拼装改装汽车;加强对车辆技术检测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未对实车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网络监管、巡回检查、档案复核等方式,严防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为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擅自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等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违法问题。公安、经信、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建立机动车安全隐患排查的联动机制,各司其职,以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改装企业、维修企业、车辆管理所、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为重点,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治理。
(四)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大事故路段安全隐患的整改。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要对G60湖南段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结果设计治理方案,开展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高速公路治超管理。二是加强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安全隐患排查职责;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和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单。
(五)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
一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对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要保持高密度、高频率巡逻,保证24小时有规定足额的警力上路执勤,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加大对高速公路入口的交通安全执法力度。将违法车辆阻截在路外,及时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秩序和通行安全。三是密切联系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联合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同维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五是建立健全民警执勤执法规章制度,强化道路执勤执法检查考核,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到实处。
(六)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建议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全面清查相关政策性文件。对发展货运市场的招商引资相关地方性政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符的,要进行修改完善,规范货运车辆登记注册、转移及道路运输资质办理程序。同时全面开展货运市场车辆的清理整顿,督促辖区内所有货运企业对所属货运车辆(尤其是半挂车辆)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到位;对明显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要立即取缔并依法依规取消相关资质;对长期在外且拒不返回接受核查的车辆,货运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验手续。二是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加强对商品车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上路营运,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行为。三是湖南省株洲市和湘潭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地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查处车辆外廓尺寸超限、车辆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的行为。
● 相关阅读:
"运呗"上线 打造全国公路运输标准平台
平台对发货人有部分运费补贴,同时向承运人先行支付油卡、ETC费用,大家可能会觉得我们持续这样补贴,资金链迟早肯定会断裂……12月12日,“一带一路”...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