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地区政策:
天价拖车事件屡见不鲜,有些地区已经及时出台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温州:20公里内货车最高收500元
2009年12月1日,温州开始实施道路车辆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按车辆类型分类收费,拖车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客车每次每辆最低280元,最高400元;货车最低280元,最高500元;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每车每次100元。
拖车超过20公里以上可加收来回路程调车费,40座(含40座)以下客车及5吨(含5吨)以下货车每公里加收5元,40座以上客车及5吨以上货车每公里加收10元(不足1公里四舍五入)。所有车辆吊车最低300元,吊运货物每吨30元。上述收费标准每车每次不得超过1500元。
上海:5公里内大型车最高收700元
2011年8月15日,上海市物价局核定上海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标准,(牵引费等于基本公里牵引费与超基本公里牵引费之和)牵引5公里(含)以内,按次收取基本公里牵引费;公路和高速、环线、跨江大桥等分别计费。小型车每辆每次最高300元,大型车每辆每次最高700元,特大型车(10吨以上平板货车、集装箱车、水泥搅拌车、油罐车、吊车、挖土机、压路机等)每辆每次最高800元。
超5公里部分,按实际公里数加收超基本公里牵引费。超基本公里牵引费,小型车每辆每公里10元;大型车每辆每公里20元;特大型车每辆每公里30元。超基本公里牵引费按整公里计费,不足1公里不计费。牵引费收费标准每辆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 遭遇天价拖车事件司机 成功维权案例
卡车司机辛辛苦苦跑运输,绝对是拿命在挣钱。遭逢天价拖车事件,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身处社会底层,维权难已经成为业内通病。不过,还是有一些成功的天价拖车维权案例的。
湖南天价拖车事件调查:救援公司工作人员态度嚣张
2016年4月2日凌晨4点左右,一辆半挂车(载货约40吨)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南往北方向发生侧翻。衡阳救援站在接到事故报警之后,到达现场救援。救援完毕后,衡阳救援站员工要收取施救费用3.6万元。媒体曝光后,事故车辆车主按规定标准最终支付了救援服务费用共计14880元。
巡视组现场查看涉事救援吊车
后湖南省委巡视第十组进驻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专项巡视。巡视期间,此事被群众举报。巡视组研究分析认为,这是典型的利用行业资源牟取暴利的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应坚决予以纠正。
调查组赶赴高速公路株洲管理处,调阅路政部门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工作资料
最终,株洲管理处处长刘爱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副处长(路政大队长)王祚钧、路政安全科科长(副大队长)钟路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新塘路政中队中队长李军、中队负责人杨剑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同时,涉事的救援公司被清退。
2、焦点访谈曝光甘肃2万元天价拖车:交警、物价局双双受处理
2013年甘肃境内青兰高速上发生一起拖车27.4公里收费2万元的天价拖车事件,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后,甘肃省处理了包括辖区交警大队长、物价局负责人在内的9名公职人员;之后该省公安厅出台了“严禁内部指定社会救援企业”等10项纪律。
遭遇天价拖车费,遇事司机落了泪
这一案例,至少让我们明白了两个问题:一是,确实存在“交警指定”,否则何来“禁止指定”;二是,天价拖车费在物价部门监管之列,否则不会处理物价局领导。
● 小结
近年来,各地天价拖车费事件频出。一方面,反映出制度缺失,公共应急救援服务缺位;一方面,反映出监管出现空白。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规定看似保障了当事人的选择自由,但实际操作中,却由于缺少细则,让一些人钻了空子。
说好的可以“自由选择“拖车公司,为何却被交警部门强行指派?又为何会无缘无故地专门“指派”某个救援公司,这背后会存在多少说不清的问题,让人无法想象。政府采购所以要公开招标,就是防止官员与商人之间搞私下交易;指派救援,难道不是一个道理吗?
根治顽疾需对症下药。对漫天要价的违规违法行为,固然要坚决查清、严肃查处,同时尽快开放道路救援市场,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参与竞争,打破垄断利益链条,以充分的竞争倒逼拖车价格透明、公正、合理也应提上议事日程,这样才能使市场和谐有序发展,拖车费“趁火打劫”的乱象也才能逐渐消除。(文/图 张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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