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美国时间2015年9月8日,皆可博公司状告杨洲先生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有了最终结果。经美国联邦法院审理,皆可博和杨洲先生双方达成和解。
在皆可博公司的美国网站上展示了双方和解的公告链接。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杨洲先生将其所拥有的美国专利权Nos.7789065和Nos.7909017归还皆可博公司,此两项专利权的核心内容是Toggle(关节式)固链结构及其相关缓速器专利。并且,杨洲先生承诺将不再从事Toggle相关结构和概念的研究与专利申请,并在两年内不在中国境内参与或支持任何与此两项专利技术相关的发动机缓速器开发项目。
同时,皆可博公司认定杨洲先生在中国境内同样侵占了皆可博公司的相关技术知识产权,目前正在收集证据,未来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杨洲先生在国内的侵占责任,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作为技术领先的发动机缓速器和气门驱动机构供应商,皆可博车辆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是最早进入发动机缓速器领域的生产商,在北美市场的占有率在85%以上。1957年,美国康明斯发动机公司创始人克莱希·康明斯先生发明了发动机缓速器,后将其专利转让给皆可博公司创始人。1961年,皆可博公司生产出了第一款发动机缓速器,目前皆可博公司从事发动机缓速制动技术开发与应用的历史已经超过50年。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国内大型载重车辆日益普及,提升车辆运行安全、降低运行成本与提高运行效率,越来越受到广大司机朋友们,以及各大主机厂和发动机公司的重视。发动机缓速器,具有高效安全、稳定可靠、性价比高等优点,已经成为了各大主机厂提升车辆与发动机品质、提升竞争力的重点关注。
按照工作原理区分,发动机缓速器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泄气缓速器,其在制动工况下,保持制动排气门常开,一般与蝶阀配合使用,通过泵气损失实现减速制动;其成本相对于蝶阀高一些,效果较之蝶阀更好,更加安全可靠。
第二种是压缩释放式缓速器,其在制动工况下,通过在压缩上止点附近打开制动排气门,释放缸内高压气体吸收活塞和整机能量,实现减速制动;其具有制动功率密度高,技术开发难度大等特点,且可以不需配置蝶阀即可实现很高的制动功率。
皆可博公司目前的主流产品即为压缩释放式缓速器,除此之外,皆可博公司已经研发并储备了下一代压缩释放缓速技术,称之为HPD(High Power Density)高功率制动器,其能在发动机中低转速下提升制动70%。
编后语:
推广发动机缓速器,对于提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提高车辆运营效率,意义重大。但是,保护知识产权同样重要,此次侵犯知识产权事件就是一个真实案例。卡车之家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构建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意义重大,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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