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通告明确,绍兴将进一步加强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相关交通管制措施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2024年8月20日起,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越城区和滨海新区、柯桥区、上虞区相关范围(详见上图)内通行;
第二阶段,自2025年1月1日起,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
内蒙古发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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