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辖区内,自2024年7月1日起,设区市的中心城区实施国三柴油货车限行;2025年1月1日起,设区市市辖区全部启动国三柴油货车限行;2025年11月1日起,实现区域内国三柴油货车全面限行。(信息来源:安徽交通运输)
货车装载31吨硫酸侧翻 部分硫酸入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