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六一儿童节,卡友们在陪伴自己卡车宝贝度过快乐时光的闲暇之余,可以关注一下货运行业最新出台的各项政策,事关卡友们的权益,也关系着卡车宝贝们的未来,因为父母的爱与陪伴就是孩子心中最大的期盼。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明确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查货源信息完整、有效,该文件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 信息发布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查托运人发布的货源信息是否完整、有效,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为托运人、实际承运人提供修正、撤回信息的途径。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向实际承运人提供与其服务能力相符的货源信息。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在网络平台或APP前端页面醒目位置明示保险救援电话。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在网络平台或APP前端页面公示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依托网络平台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信息服务,应公示计价规则、收费标准、抽成比例、会员费上限等。调整相关内容前应公开征求意见,公示调整的原因和具体内容,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利益相关方能够知晓、充分表达意见。若调整内容对利益相关方有重大影响,应制定合理过渡措施。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在网络平台或APP前端页面公示服务评价指标。
● 交易与派单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与承托双方签订货运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组织符合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要求的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根据运输任务和货运合同,实时生成电子运单,不应在运输任务完成后补录电子运单。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将电子运单委派实际承运人,合理安排运输计划,保障驾驶员休息。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告知托运人不能通过网络平台托运危险货物。网络货运经营不应受理危险货物运输(符合豁免要求的除外)。
网络货运经营者不应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实际承运人在平台内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
● 交接装货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协调发货人、实际承运人做好装货准备。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抽检机构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监督抽查产品为公路波形梁钢护栏、防眩板、玻璃钢管箱、公路隧道LED照明灯具、板式橡胶支座、路面标线涂料、沥青、高分子防水材料(止水带)、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溢油分散剂、船用救生衣等11种。
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等17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工作依据、统一抽查计划、统一检验机构、统一汇总口径、统一发布结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部省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要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做好本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试点工作。
各抽检机构随机选派抽样人员,于10月31日前完成工作任务,编写工作报告并报部科技司。
日前,交通部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1部分:通则》等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具体修改的情况如下。
● 高风险危险货物
● 杂项物质和物品组别代码和含义
● 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
● 运输包装使用要求
● 托运要求
● 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了2024年交通运输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该文件提出:年内完成部内工作或者公布的立法项目有交通运输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公路法(修订)、道路运输条例(修订)、邮政法(修订)等。
另外推进的立法项目包括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修订)、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关于货车安全会上提出:
● 坚持系统观念,有效提升营运车辆本质安全水平。
修订相关技术标准,提升新出厂客货车辆安全性能。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管理制度,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加强协同协作,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重型货车“百吨王”、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稳妥有序推进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退出运输市场,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 坚持协同协作,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涵盖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车辆运行轨迹等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机制。健全货车疲劳驾驶协同治理机制,严厉打击严重疲劳驾驶行为。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2024年6月1日,新版《机动车燃油加油机》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该国家标准重点修订了加油机计量性能、防作弊性能和环保性能三个方面。
在计量性能方面,新标准按流量范围对计量性能进行了细分。
在防作弊性能方面,校验功能和自锁功能可实现加油机全生命周期内软硬件的安全保护和通讯数据的安全,有效提升加油机防作弊、防篡改的能力。
在环保性能方面,根据环保要求,增加了油气回收气液比。
日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浙江省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将重型货车新能源化列为十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计划打造新能源重型货车运行示范线路、示范港区等。
浙江将重点推进新能源重型货车、新能源内河货船、内河集装箱船舶应用以及老旧营运车船淘汰、邮政快递设备更新5项任务,力争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重型货车500辆、新能源货船30艘以上,提前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2万辆、内河老旧营运货船800艘。
日前,浙江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提升劳动者素养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2024年暖心实事》,聚焦政务服务、停车通行、职业激励、保险保障、平安守望等方面,为货车司机推出了15项暖心举措。
其中,该文件明确提出,将探索危货运输车辆夜间通行试点,面向省内非罐式危货运输专用车辆,探索在空车状态下允许每日凌晨0时至6时应急通行高速公路。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修订印发《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重新划分信用等级,细化不良行为分类,放宽信用修复条件,增加对经营者的车船失信约束,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提出将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以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企业为重点,逐行业制定A级企业清洁运输标准,有力促进A级企业新能源重型货车的场景谋划和使用,推动提高新能源重型货车使用比例。
2024年6月1日起,河南省将全面推广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应用。
当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点击“交管12123”APP首页“事故视频快处”模块在线视频报警。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其中,货车相关内容如下:
● 鼓励支持大型农业机械、客货运车辆更新
大力推动中重型燃油车辆更新,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氢能化更新。支持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更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财政局)
● 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
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优先支持报废更新,在发放消费券、组织车辆展销活动时将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积极组织引导汽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置换补贴、增值售后服务等方式,给予新能源汽车购置更多优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 支持平台企业创新汽车以旧换新商业模式
鼓励企业建立集二手车回收、新车销售、老旧车报废、金融服务、资金权益补贴等于一体的汽车以旧换新“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更简单便利的二手车回收服务体验和更实惠的新车购置价格。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规范开展二手商品在线交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加强信用和监管体系建设,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优化交易环境。鼓励二手商品检测和第三方评测机构发展,提升专业鉴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近期,北京交管部门在全市104处大货车通行集中、人流车流交织和大货车右转事故多发的路口,设立中、重型货车停车让行标志、标线,明确提示中、重型货车路口必须“右转必停”。
据悉,今年以来,北京交管部门加大“右转必停”路口设置力度,,同时交管部门也加大了这104处路口未停车让行的现场执法力度,执勤民警将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目前,其中的42处路口已经加装了中、重型货车右转未按规定停车让行违法抓拍的执法监测设备,于今年年初投入使用,截至4月底共采集、录入右转未让行1100余笔。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透露山东将继续深入实施高速公路通行减费政策,对行驶山东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货车用户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5年底。
日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近期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从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举报范围
四川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行业各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川安委〔2021〕13号)规定的原则进行认定。
注:举报内容应包括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内容。
● 奖励标准
对属于交通运输厅受理范围,且查核属实的举报事项按规定给予1000元到30万元奖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其家属)举报所在单位的,奖励金额上浮10%。奖励金额最高均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纳入奖励范围。
● 领奖注意事项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主动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30日。
日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该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全省各地更新行业车辆约4万辆、更换升级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AEBS)约20万辆,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柴油货车、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AEBS)重货车辆占比达到80%,切实以大规模设备更新赋能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自5月以来,小货车行驶至清泉寺嘉陵江大桥高坪岸桥头时,驾驶员因为未进入超限站被抓拍后罚了100元扣了1分。据执法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所有货车都应该进入超限站进行检查。
目前,除清泉寺大桥超限检测站外,高坪永安、阆中双龙、二龙、西充国道212线、营山小桥、渌井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也投入使用。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中重型货车通行秩序,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深圳交警以“右转必停”为目标,正式启动中重型货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不光路面查,深圳交警还将通过在中重型货车通行量大、事故多发的路口设置“右转必停”标志牌、辅助标牌、地面标线、智能执法设备等方式推进整治工作。
据悉,中重型货车首次违反“右转必停”规定的,将适用“首违警告”,但机会只有一次,同一辆车第二次违法将直接处罚。
广东省惠州市近日举办了一场由交通运输局主导的协调会议,旨在讨论并推动货车特别是非营运和外省注册的货车安装“右侧盲区”预警系统。
此前,惠州市交通运输协会已于5月4日向外地号牌的重型货车运输企业发出倡议,鼓励他们安装这种安全设备,因为本地(粤L牌照)的重型货车已经开始使用该系统。
倡议书如下:
另据资料显示,不仅是惠州,广东省的鹤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及福建省也已经在推广安装右侧盲区监测装置给当地的重型货车。
近日,山东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决定开展第二批电子押运试点工作。
第二批电子押运试点工作扩大了试点范围,同时介质范围在原油、油泥沙介质基础上,增加渣油、蜡油、柴油等危险性较低的介质。
日前,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
为加快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对2024年在我县汽车经销企业购买货运、客运和环卫新能源汽车新车的所有人,每辆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含)至80万元(不含)和80万(含)以上三档,分别给予0.7万元、0.9万元、1.1万元奖励,在昌江初次上牌的再额外奖励0.1万元。
对2024年在昌江初次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新车所有人(不含已申领条款(三)的),每辆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以下、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和20万元(含)以上三档,分别给予0.3万元、0.5万元、0.6万元消费券奖励(奖励总量限额300辆),在我县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再额外奖励0.1万元消费券,奖励顺序以“海易兑”平台申报顺序为准。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县级各类专项政策与本措施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近日,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开展重、中型货车靠右行驶专项整治的通告。
重点整治区域包括国省道重、中型货车集中通行区域、国省道穿村过镇区域及市区、县城周边等区域;重点整治路段包括S303线(含东环路、南环路)、G241线(含西环路、北环路、元元路)、G336线(含平朔线)等路段。
● 小结
以上就是各地出台的最新政策,卡友们可以转发给你身边需要的朋友!小编祝愿所有卡车宝贝们都能与父母一起度过一个快乐的儿童节,在未来继续健康无忧地长大吧!
什么才算高端轻卡?统帅PRO给你答案
纵观如今轻卡市场,愈发趋同的产品,拉不开差距的价格,都使得轻卡市场异常的“卷”,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全新一代HOWO轻卡统帅PRO破局而生,将高端轻... 2024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