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十五种从重情节,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从重处理;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国家发布了关于醉驾最新标准,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的含量分为三个等级,而旧国标只分为两个等级。
新国标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也就是说,只要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了20mg/100mL,就属于违法行为。
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驾。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对于这两个政策,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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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喝酒的要开绿灯了,满满来。
醉驾该重型,20-80mg/100ml对驾驶汽车有多大影响,吃蛋黄派,霍香正气水,荔枝,榴莲都能超过的标准目的是什么?一个电子眼就能超过过半上市公司营收,难道还不够还不够年终奖?
醉驾,枪毙都不为过!
该改的不改,不改改的,倒是积极整改,这是有猫腻
酒驾,醉驾,这个问题必须严惩,交通法主要问题是责任划分,需要公平公正,不能谁弱谁有理,该谁的责任谁负责!别助长国人素质继续低下去
这么看开车喝二瓶啤酒没事了
这还差不多,比较人性化了。
朝令夕改
给相关部门流一条创收的路子,大家都难呀都要吃饭呀,喝酒只要事不大就别害怕。
上千年的人情世故不能丟
这个好
看看
情节轻微,又开始留后门了
什么叫情节轻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