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电动重卡推广应用的政策清单》,执行期限至2025年底。
《政策清单》主要提及以下七点:
一、放宽通行时段限制
对新能源电动重卡,在包头环线内【由110国道、南绕城公路(含与S315省道重叠段)组成的闭合换线】的道路上允许每日22:30至次日6:30通行;
在G110国道、G210国道允许避高峰(工作日的早7时至9时,晚17时至19时)通行。在包头环线外道路通行对新能源重卡不予限制。
二、开展园区绿色通行试点
将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九原工业园区、稀土高新区希望园区等三家国家和自治区绿色园区作为先行试点园区,推行短倒车辆新能源替代,2023年年底前,进入园区燃油重卡(除特种车辆)力争全面实现新能源电动重卡替代。
除试点园区外,到2023年底,全市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矿场、规上工业企业入园(区、厂)燃油重卡实现30%新能源电动重卡替代;到2024年6月底,实现50%替代;到2024年年底,实现100%替代。
三、实现路桥费优惠试点
探索以南绕城公路全段、国道210公路满都拉口岸至包头市城区段、省道211公路百灵庙至包头市城区段等作为试点路段,对新能源电动重卡通行予以2折优惠。
四、推行绿色通道政策
在全市普通公路收费站、超限检测站设置新能源电动重卡路权保障公告栏,增设绿色专用通道,提高新能源电动重卡通行效率。
五、落实车辆补贴政策
对新能源重卡生产企业,将企业对地方财力贡献的市本级留成增量部分80%奖励有关旗县区,由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对企业进行奖励。国家和自治区如出台相关补贴政策,优先争取上级政策资金,不重复享受。
六、鼓励充换电设施建设
对我市新能源电动重卡换电站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予以20%的建设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区、旗)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摊。国家和自治区如出台充换电设施补贴政策,优先争取上级政策资金,不重复享受。
七、落实优惠电价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2〕405号),充换电设施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电价。
30台汉风XG1H 燃气牵引车热销河南
近日,徐工汽车济源地区经销商举办了以“气势如虹 经久耐用”为主题的徐工汉风XG1H 燃气牵引车推介会.济源区域各运输公司代表、潍柴、法士特合作商... 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