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
文件指出,考虑到燃料消耗量限值加严后,轻型商用车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需要一定周期,因此标准发布后设定半年以上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建议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建议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建议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新的指标要求,为保障2025年我国轻商油耗总体降低15%的目标,同时兼顾企业平均管理方式引入带来的灵活性机制,最终明确:单车限值将在三阶段的基础上,降低10%作为四阶段的单车限值要求;企业平均以传统燃油车油耗至少降低15%,结合一定的新能源比例,提出在三阶段的基础上,2026年总体降低21.8%、2030年总体降低37%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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