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一辆货车因涉嫌超载运输,就被执法人员锁在了路边。但由于车辆被锁在道路上无法移动,造成了一起亡人事故。那在这期间,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就是正确的,家属应不应该找执法人员索要赔偿呢?卡友在此次事故中与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据悉,货车司机钱某是受雇于周某的货车司机,他凌晨驾车经过国道212线某段时,因涉嫌超载被合川区交通执法路政支队的执法人员拦停。但当时钱某拒绝出示证件,也不愿意配合执法,于是执法人员就用锁车器将货车锁到路边并离开了现场。
当天晚上8左右,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这次执法蒙上了血色阴影。驾驶员曹某在驾驶摩托车经过该路段时,直愣愣的撞上了停放在道路右侧的货车,造成曹某当场死亡。而事发时,钱某就在被锁在路边的货车里。人命可不是儿戏,次日上午,货车就被解锁了。钱某也配合称重,过磅后发现货车总重为55.9吨,确实存在超载行为。
随后交警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曹某当时也存在酒驾行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钱某、合川区交通执法路政支队均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随后,曹某家属并不认可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于是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法院审理之后,却做出了曹某承担主要责任,钱某承担次要责任,合川区交通行政执法路政支队不承担责任的判决。
对此,货车车主周某认为:该路政支队扣车并将车锁在路边,是存在行政行为违法的。那为什么法院却不判决路政支队不用承担责任呢?于是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周某上诉后,法院则判定为,路政支队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周某的车辆涉嫌超限行驶,在驾驶员不配合接受检查的情况下,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行锁车予以暂时控制,并不不当。
但路政支队作为公路管理部门,又怎么会不清楚长时间将车停在路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路政支队长时间将货车锁在未划定停车线的路边,从而造成了交通事故。由此可见,路政支队的处置行为是十分欠妥的。再次进行案件梳理后,法院认定路政支队的行政行为违法:因锁车、扣车行为具有不可撤销内容。
好像只要一有事,都成了货车司机的责任。希望社会多多关注卡车司机这个群体,不要让卡友们总是平白无故背黑锅。(信源/货车司机群 文/杨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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