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据媒体报道,近期盐城市大丰区一家物流公司,悬挂场内牌照的货车却经常在厂外的公共区域行驶。这些大货车不仅超载运输,驾驶员也被公司强制要求疲劳驾驶,就连交警看到了,也不进行扣分罚款,将交通违法视若无睹。究竟是谁有这么大能耐呢?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在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内,有许多满载甚至超载的自卸车正在港口附近飞速行驶,不仅车内的货物没有用篷布盖严实,有些货车的保险杠都是坏的。据卡车司机反映,这些飞速行驶的货车,十个有九个半都是“百吨王”。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货车几乎全是大丰海港物流公司的厂内车。这些货车每天从港口码头装货之后,就送往附近的钢铁厂和货物堆场。几乎每一辆都超载,刹车很难刹住的,踩一脚起码要滑三四十米才能够停下来。
据卡友透露,海港物流公司对许多司机实行24小时轮班制,一天只有晚上才能休息三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说,一天24小时里,起码有20个小时都在驾驶货车。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这样的排班方式,存在着明显的违法现象。
据卡友反映,很多司机在开车的时候眼睛都困得睁不开了,碍于公司的这种排班制度还是不得不继续驾驶货车。超载、车辆状况差、司机疲劳驾驶,这三种现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面对这样高强度甚至会危及生命安全的工作,不少卡友也是苦不堪言。那么问题来了,难道就没有人管一管吗?厂内车场外开、车辆超载、不盖篷布、逼迫司机疲劳驾驶等这些问题,真的就没人处理了吗?
带着疑问,有几位卡友向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盐城市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等部门提交了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加班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大丰海港物流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也向卡友表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才能够更有效的维权。
当交通运输局接到卡友的举报之后,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开始受理此事。同时还建议卡友们向港区交警中队进行举报。
当大丰区交警大队港区中队接到卡友举报后,一位民警向卡友表示:大丰海港物流公司场内牌照车辆在厂区外行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据民警介绍,盐城市大丰区的区领导曾经和大丰海港物流公司签订过一个协议,同时港区管委会也曾下发过一个文件,这些问题交警也无能为力。由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跟管委会也沟通过许多回,但是至今还没有结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而悬挂场内牌照的车辆在场外道路上行驶,应视作无牌车辆进行处理。
面对再三询问,民警却呈现出不耐烦的态度直接表示:难道要把所有的货车都叫来一次扣12分吗?
可是这件事的重点是,大丰海港物流公司对卡友们压迫,以及被迫超载的卡车司机啊。就算是因为超载扣分,那也必要让公众看到“一超四罚”的落实。
种种迹象表明,盐城市大丰区的多个政府部门对大丰海港物流公司的违法行为是知情的。但由于有一个没有公示的内部文件,所以并没有对大丰海港物流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选择了偏袒。可是这样的偏袒行为,严重损害了卡友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
难道一个区政府的所谓“内部协议”能大的过国家的法律法规?导致区政府部门束手束脚,不敢依法对大丰海港物流公司进行处罚?卡友们就求的是一个公道,凭什么大丰海港物流公司就敢这么“豪横”?(图/江苏新闻360 文/杨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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