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近日,辽宁省印发《关于综合施策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开展“信用治超”,严重违法超载运输的企业或个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禁止禁行营业性运输。
切实推进“一超四罚”,《实施意见》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对放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源头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罚款。
辽宁还将开展严厉打击“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以车货总重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车辆为整治重点,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运输。
治超手段越来越严格,建议大家都拒绝超载运输、规矩行车,不要“顶风作案”,否则被纳入失信名单就得不偿失了。
想办危险品通行证 用假合同换来真处罚
“您好,请问是某单位吗?我们是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有些事情向找你们核实一下.”“我知道你说的事情,等会回电话你.”就在中心工... 2020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