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3月2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期,市公安交警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全面强化交通违法整治,严查大货车、危化品车辆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全力以赴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针对大货车、危化品车辆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交警部门以严重超限超载的公路货运车辆、“百吨王”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为重点车辆;以建筑工地、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装载源头周边道路,城市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严重超载违法突出的路段,以及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及周边路段为重点路段;以凌晨超限超载车辆集中通行的时段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集中的时段为重点时段;重点整治严重超限超载,非法拼装、改装,涉牌涉证,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非法“带路”等5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狠抓勤务落地,每半月分析一次涉及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情况,形成事故分析报告,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勤务模式,对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随时发现、随时查处。各区市大队依托交警执法站,科学开展路面查处工作。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理,确保重中型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
坚持落实抄告通报机制,对辖区货运和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排查,督促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动态监控安装使用情况,严禁不合格车辆、不安全的驾驶人驾车上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反复性、季节性等特点,健全和落实滚动排查机制。深入车辆运输企业,摸清车辆的底数及交通运输状况,督促落实车辆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设施、落实日常监控、落实责任追究“五落实”。
加强路面管控,净化交通秩序。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通行较多的路段实施挂牌督办,重点突出对G204、G308、S213、S218等国省道,以及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整治。突出夜间管理,根据超限超载车辆夜间时段(凌晨1时至4时)交通违法多的特点,加大警力投入,对夜间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密巡控管理,采取“滚动式”巡控查处的方式,将执勤力量向重点道路倾斜,保证同一条国省道24小时不失控,通过人员叠加、力量叠加,形成“力量整合、协同治理”联合管控氛围,确保辖区夜间道路安全形势平稳。
实行联合惩戒,落实“一超四罚”。实施异地用警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对超载、疲劳驾驶、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不按公安机关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对检查发现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罚款、记分处罚,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处以万元以上“大额罚单”,并抄告源头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强化监管。
同时,做好大警示大曝光工作,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事故多发路段等,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倒逼各有关部门、运输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警种配合,严打非法“带路”,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物流园区、工地、砂石厂等货车超限超载集中区域的摸排,严厉打击通过蹲守、尾随、盯梢执法部门获取执法信息等方式非法“带路”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货运市场环境。
据介绍,针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将开展重点整治:重点整治摩托车拼装、组装、已达报废标准、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摩托车、超速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准驾车型不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新标准,普通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mL或者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km/h,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摩托车:1)若使用内燃机驱动,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小于或等于50mL;2)若使用电驱动,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或等于4kW。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重点整治时段包括:送餐集中时段、上下班高峰期、双休日、传统节日、夜间以及农村地区市集日等为重点整治时段。重点整治区域: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密集区域的主城区、乡镇、城乡结合部、工厂、商超、配送点和农贸市场周边、餐饮外卖企业周边、事故高发(危险)路段为重点整治区域。
对外卖、快递骑手违法行为采取叠加处罚措施,对管理人采取连带处罚。骑手每月有2次交通违法的,减少骑手的派单率;每月有3次交通违法的,当月停止骑手派单;当月有5次交通违法的,纳入黑名单,并通报其他即时配送企业,取消其从业资格。
货车故障前行 执法人员夜巡发现并制止
3月4日晚零时许,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开展巡逻时,在G85银昆高速上行方向华蓥山隧道内发现一辆轻型货车以...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