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2019年12月16日,全国各地拉开了高速入口称重检测的序幕,凡超重、超限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为了进一步明确各项“高速准入”标准,12月17日,交通部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六轴列车驱动形式为6×4的总质量限值为49吨,驱动形式为6×2总质量限值46吨。
从近期接触到的情况来看,部分卡友略有疑虑,为此,我们对大家比较关心的几大问题进行了汇总。
更多《通知》详情,请点击:交通部发文明确:两轴车18吨 6X4 49吨
通知中,明确规定六轴列车驱动形式为6x4的总质量限值为49吨,驱动形式为6x2的列车总质量限制为46吨。各地不得因驱动形式为6x4的列车未办理ETC而简单将之按照46吨处理。
此项规定同时也就明确了,前双单驱6X2牵引车以及后桥为提升桥的6X2牵引车总质量限制为46吨。
《通知》中明确指出,考虑到称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误差,超限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的,暂按未超限处理。
此前,大部分卡友都比较担忧货场称重设备与高速入口称重设备存在误差,会不会影响到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根据通知内容来看,这一人性化的考虑将彻底打消各位卡友的疑虑。
在两轴车型中,此前卡友圈中争议比较大的当属蓝牌车型,同时也发生了蓝牌货车总质量超过4.5吨被禁止驶入高速的现象。
《通知》内容,鉴于二轴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管理前,各地对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
由此可以判断,2轴车型在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货车,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管理之前,暂时可以驶入高速公路。后期,将展开专项治理工作,并不代表永远可以上高速。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2016年8月18日,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宣布自2016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其中针对二轴货车,还规定了车货总重不能超过行驶证的限定总质量。
目前蓝牌轻卡合法合规的车货总质量为4.495吨,超过载重标准仍然属于违法行为。虽然现阶段超过4.495吨,暂时允许上高速,但从现阶段“大吨小标”的治理工作以及未来的趋势来看,蓝牌轻卡必定还是会回归城市物流的本质。如果确有更大的载重需求与通行需求,准载吨位更大的黄牌才是正道。
自12月17号通知发布以来,部分经销商的朋友圈进入“兴奋”状态,甚至部分销售出现误导性宣传,希望大家不要以讹传讹在此提醒各位卡友,2轴蓝牌超过行驶证限定4.495吨的标准,属于超载违法行为。继续上面的话题,如果确有需求,准载吨位更大的黄牌才是正道。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 173号)部署,目前重点对车货总质量进行称重检测。对于车货外廓尺寸超限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有步骤推进。
在部署工作开展前,高速公路入口暂不对车货外廓尺寸进行检测,对车辆运输车超限标准的认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函[2018] 702号)有关要求执行。
有关轿运车:对于合规车辆运输车,凡装载符合要求的,即平头铰接列车装载6辆及以下,长头较接列车装载7辆及以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9辆及以下,且装载长度、宽度未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限值的,暂不对车辆高度进行检测。
另外,从近期颁发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行为治理的通知》来看,针对违规装载的情况明确规定,从源头上治理违规装载、抵制恶意投标,一次发现最高可罚款30000元,重点地区发现违规车辆,可割车,责令恢复原状,超标车的末日已经来了。
虽然现阶段暂时没有对车货外廓尺寸进行检测,但是需要提醒各位卡友的是,符合各项规范要求的车辆才是合法运输的前提,钻空子、投机最终总会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从现阶段发布的各项政策来看,关于规范道路运输的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之中,超限禁入高速公路绝对不是结束,而是全面治理违规运输的开始。从长远来看,合法合规运输才是赚钱的前提,公路运输市场将会越来越规范。同时,提醒各位卡友,2020年大部分地区高速仅保留一条人工通道,建议尽快办理ETC,以方便畅通出行。(文/苟祖胜 图/卡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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