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2019年9月16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实施第一阶段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决定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实施中心城区限行。
● 通行管理对象
限行对象为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Ⅲ及以下标准)的所有柴油货车(含外地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执法车等特殊用途车辆除外。市政环卫、园林绿化、路桥养护领域车辆自限行之日起两年内不受此通行限制。
● 通行管理措施和时间
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一阶段限行,佛山市禅桂新中心城区限货区域以及顺德、高明、三水中心城区已实施货车通行交通管制措施的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国Ⅲ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进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向国Ⅲ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发放限行范围内的货车通行证。
● 具体限行地区
禅桂新中心城区限货区域
禅桂新中心城区限货区域:东以佛山一环东线为界,南以荷岳路、旧三乐路为界,西以佛山大道、东平水道、佛山水道为界,北以海八路、佛山水道为界。
顺德中心城区限货区域
顺德中心城区限货区域:碧桂路、德胜路、105国道、红旗路、伦桂路、顺翔路、凤翔路、105国道及桂畔海闭合区域(不含105国道、碧桂路、德胜路、伦桂路)。
高明中心城区限货区域
高明中心城区限货区域:东至沿江路(高明大桥以北至高明水以南路段)南至文华路、泰和路、常安路、荷香路;西至大德路、高明大道,北至沧江路、跃华路、荷香路(不含高明大道、中山路)。
三水中心城区限货区域
三水中心城区限货区域:东起与南海区接壤的丁字基,西至口岸大道,南起北江大提,北至广三高速公路区域(不含口岸大道、北江大堤、广三高速公路)。
● 处罚措施
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第一个月为限行措施试行期,对试行期内的违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
此外,佛山市政府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和交通情况,逐步扩大国Ⅲ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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