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严禁为存在安全隐患车辆提供加油服务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9年6月1日起,全区各加油站严禁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问题和行为的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1、车辆未悬挂牌照行驶的(含二、三轮摩托车,燃油电动车、小型、大型各类机动车);
2、车辆外观明显老旧,可能为报废车辆的;
3、驾驶人行为异常,车辆存在盗抢嫌疑的;
4、外观明显为拼装、改装的车辆;
5、其它存在隐患行为的车辆。
存在以上安全隐患车辆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相关部门将开展深度调查,对违反此规定提供加油服务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撤销该单位经营许可证并对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行政、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