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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酒驾入刑以来这句风靡酒桌的忠告早已被大众广为流传且取得了不俗的治理效果,令不少司机谈酒色变。然而,同酒驾入刑不同的是,近年来关于货车超载入刑的提议却是呼声不断、争议不断,相关法律政策迟迟没有落地实施。
货车超载早已成为我国交通部门久治不愈的难题,政府部门之所以没能和酒驾一样采取“一刀切”的治理措施是因为货车超载问题的背后不仅仅是司机自身追名逐利、满足自身喜好,超载的背后面临的更是复杂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甚至不少自己为了赚取利润“被迫”超载,值得深思。
一年一度的会议正在召开,在数目众多的代表提案中关于货车的提案自然不会少,毕竟货车群体在我国已是从业人数众多的领域之一,每一个关于货车的提案一旦落地实行都与货车司机的利益息息相关。今天我们来细数一下近年来关于代表呼吁的货车超载入刑那点事儿。
2016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在北京说,建议加快研究推进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从而遏制严重违法违规超限超载的行为,提高道路交通运输水平。
当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李小鹏在应询时,作出如上表述。
“一定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击超限超载运输,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提起交通治理,在2017年召开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琼表示,这件议案她已经连续提了5年。
张琼介绍,根据统计,如果货车超载超过50%,对道路的伤害相当于通过1000次,大大缩短公路使用年限,增加养护成本。最重要的是,货车超载对群众安全造成严重危害,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系列群死群伤重大交通事故,大多与车辆超限运输有关。
张琼希望,把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后,形成有效的威慑,从而降低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借鉴“酒驾入刑”的刑法,在正在召开的2019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马光瑜提出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应入刑。
就目前全国范围而言,大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十分普遍,这种现象危害交通安全,对道路路面破坏严重,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行为。因此,马光瑜建议,在当前治理方法的基础上,从刑罚、经济、信用等方面综合施策,治理超限超载。将公路货运严重超限超载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货车超载事关安全问题、经济问题、民生问题、社会问题等。总而言之,货车超载久治不愈的根源不仅仅在于货车司机,更是和我国目前面临的货运大环境有关。面对数千万的货车司机群体,小编希望相关部门在政策出台前一定要做好调研,平衡好安全和民生的关系。(文/卡车之家特约作者:魏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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