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2018年,省厅执法总队以规范为切入点,以服务为着力点,以满意为落脚点,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个转变、实施三大攻坚、推进四项重点、筑牢五类支撑)的工作目标,又分解了十五项工作任务,主要是指导大家应该怎么干的问题。
围绕一条主线:全面规范我省交通运输执法工作;
突出两个转变:转变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切实推进交通执法高效运行;
实施三大攻坚:破解主体责任不落实“谁来管”的难题、破解监管责任不落实“怎么管”的难题、破解当前交通执法“安全隐患”的难题,努力破解交通执法重大难题;
推进四项重点: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要常态化制度化、净化客运市场秩序要综合治理、维护路权保护路产要全面治理、完善执法信息平台要互联互通,积极协调职能部门深度融合;
筑牢五类支撑:宣传引领,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支持执法工作。业务培训,让遵法守法执法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多元监督,让崇廉尚洁规行矩止氛围逐渐浓厚。信用管理,将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纳入联合惩戒。示范创建,让交通执法系统的文化大力弘扬,做大做强执法工作弱硬实力。
为激励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领导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实现工作重心下沉,省厅执法局自6月中旬起,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实行以“三分之二的人员走访基层、三分之二的时间深入基层、三分之二的精力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的“三分之二”基层工作法。
本工作法要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组织本级机关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人员,到下级执法机构开展工作,每月要抽出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时间,拿出三分之二的精力,到一线执法机构、公路超限检测站、货运装载源头企业、运输业户等,开展座谈、调研、问访,为基层答疑释惑、解决问题、跟踪服务,并积极参与到基层日常工作中开展流动式管理。转变以往在办公室听汇报,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工作方式,哪里工作任务重、困难多,哪里工作差距大、短板多,哪里工作情况复杂、矛盾多就去哪里,围绕2018年度15项重点工作,按照差异化管理的模式,重点帮扶,帮助基层找准工作中的重心所在、短板所在、弱项所在,全程参与、包干到底。
为将“三分之二”基层工作法落到实处,省厅执法局全员开展“140工程”,在年底前对全省140个执法机构全部走访一遍,以“140工程”为抓手,带头落实好“三分之二”基层工作法的各项要求。此外,还将“三分之二”基层工作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各级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基层推动工作上来,在执法系统形成重视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责任自觉。
在“三分之二”基层工作法实施过程中,为了不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要求所有下基层人员要严格遵守“不吃基层的一顿饭,不放过工作上的一个问题,不办与工作无关的一件事”的“三不”原则,真诚实意帮助基层、解决难题,实实在在服务一线、推动工作,确保“三分之二”基层工作法取得实效。
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各级交通执法机构夯基垒石建制度、着眼发展抓管理,全体执法人员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努力作为,实现了依法执法有新突破,治理违法有新成果,整治乱象有新进展,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巩固了改革成果,提升了服务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树立了良好形象。但在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运转、实施执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制约了交通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引导和鼓励全省各级交通执法机构发扬亮点促提升,找准短板补差距,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四个十”评选活动。
(一)全省路域环境最好的十条公路;
(二)全省路域环境最差的十条公路;
(三)全省交通执法工作十大亮点;
(四)全省交通执法工作十大短板。
对所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一律实施“三牌”管理。根据不同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次数、程度等,实施“黄牌、红牌、黑牌”三牌管理,划分管理层次,分类实施管理。
对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每周提示一批,每月曝光一批,每季度约谈一批,将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纳入“黑名单”惩戒一批。
2018年 6月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并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治超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第一,规定了省、市、县三级政府要负治超的主体责任,并且每年要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第二,要开展联合执法,并非交通执法部门一家负责治超,公安交警部门也是治超的执法主体。
第三,确立了科技治超的合法地位,规定了各类收费站和非现场执法设备的检测数据、车辆图片、视频监控等有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对涉嫌超限超载货车予以处罚。
第四,首次明确了对驶入高速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除要对高速运营公司处以每辆次2000元的罚款外,还要没收放行车辆的全部通行费。
第五,明确了省、市、县每年要预留治超专项经费,同时也解决了交通执法工具问题。
第六,规定了责任倒查机制和实行有奖举报。
违法超限运输案件处理完毕后,将相关信息抄告给公安、运管部门,主要内容:
一是车辆的号牌号码、车型、车辆所属企业、道路运输证号信息;
二是驾驶人的姓名、驾驶人从业资格证编号、驾驶人所属企业信息;
三是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单信息;
四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
五是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资料信息。
第一罚,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交通执法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对车辆驾驶人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第二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实施处罚。
第三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以及3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
第四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河南省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2017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对失信当事人实施3个方面26项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融资、部分高消费、享受优惠政策等行为。
联合惩戒对象为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公布的失信当事人,包括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以及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失信当事人有关信息将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
而交通运输部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中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一)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三)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
(五)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七)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
(九)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十)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的。
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或货运源头出口处安装高速称重传感器和快速长宽高测量设备以及视频监控设备,对经过的货车进行重量、尺寸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快速超限超载检测。检测信息自动上传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监控中心平台,实现对路面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的实时监管和处理。
非现场执法系统由前方技术装备设施和后方应用系统两部分构成。前方技术装备设施基本包含3组硬件设备:动态称重仪、车牌抓拍系统和LED显示屏。后方应用系统建立起一个全天候运行的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平台,将系统采集到的称重、车牌、车身等信息进行识别、匹配、自动处理、保存、上传,对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实施有效的检测和监控,直接为治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逃逸案件、刑事治安案件侦破提供有力证据,辅助执法人员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
非现场执法实现了治超执法由传统型向科技型转变、由人工型向智能型转变。不仅能够有效甄别公路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便于实施动态检测和“精确打击”,而且将更大幅度提高超限执法效率,降低治超执法人员的劳动强度和职业风险。
9月13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联合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制定了《开展全省严打“百吨王”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全面推进治超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六轴车的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9吨,“百吨王”较多的地区和路段,将开展集中整治,依法顶格查处,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消除“百吨王”现象。
10月18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通知,要求力争在辖区内让“百吨王”灭迹,彻查“保护伞”!
1.马上行动
立即行动,多措并举,彻底遏制“百吨王”。
2.主动作为
执法人员逐车告知违法行为,宣传法规政策,督促其主动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处理。
3.启动索赔
因超载超限运输造成公路桥梁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举报有奖
一是针对执法机构内部的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
二是对严重超载超限货运车辆举报。
经过查实后视情按即将出台的标准奖励。
5.落实奖惩
对于敢于负责的忠诚卫士、执法尖兵,建议省厅向当地委员、政府致函嘉奖。
6.跟踪宣传
邀请记者全过程采访一线执法突击手,让违法运输司机、车主等对着摄像机谈动机。让违法者不敢、不愿、不想,主动合法运输。
11月2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发出《关于治理“百吨王”开展“十个一”措施的通知》。
11月2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发出《关于治理“百吨王”开展“十个一”措施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个执法平台,锁定“百吨王”
二、一部告知电话,追踪“百吨王”
三、一张路查网络,重罚“百吨王”
四、一个倒查机制,堵死“百吨王”
五、一场扫黑除恶,深挖“百吨王”
六、一组数字信息,公示“百吨王”
七、一套奖励措施,举报“百吨王”
八、一个强制申请,执行“百吨王”
九、一份起诉文书,索赔“百吨王”
十、一场宣传造势,震慑“百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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