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特约作者:肖扬律师
关于限高架,我接触过一些案例。卡友开车在路上撞了限高架,结果,车损不仅得不到赔偿,还要赔限高架的损失,严重的还被抓去坐牢。那么,限高架是否合法呢?下面的几个标准可以帮助大家作出判断。只要符合其中之一,限高架就是违法的。
一、新建和改扩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限高低于5米,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限高低于4.50米都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公路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3.6.1条规定“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
在这个高度内,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包括交通标志、限高架都不行。如果有,说明这条公路是不合格的。不合格的公路不能交付使用。如果交付使用了,那么就是违法的。如果设置了限高架造成了车辆和人身损害,那么设计、建设、验收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
二、在用公路的限高标准低于新建公路的限高标准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公路法》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对此进行了细化规定。
在用公路如果达不到相应的技术标准,说明养护单位和管理单位是存在过错的。
在公路上设置限高架,属于公路改善工程,依法应当适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3.6.1条规定的净高标准。
三、限高架没有经过合法审批就是违法的。
不管限高架设置多高,只要没有合法审批就都是违法的。这里提到的审批,主要是技术性审批。卡友对此可能不太熟悉,了解即可。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以上标准,简单的就一句话:如果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限高低于5米,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限高低于4.50米,都是违法的。
如果卡友要索赔,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九条第一款“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违反了技术规范表明道路管理者没有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卡友受时间精力所限不方便亲自维权,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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