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1-2018),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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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布的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中,《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规定了载货汽车的整车、制动系统、安全防护、载荷布置标识与系固点、报警与提示等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N1类、N2类和N3类载货汽车,不适用于牵引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 为何要发布这一新标准?
近几年货车肇事的事故比例明显上升,2017年发生的较大以上道路运输事故中,货车肇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0%和64%,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货车整体安全性能不高,已经成为制约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解决营运货车制动协调性与行驶稳定性差、安全防护与配置水平低等突出问题,交通运输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行业安全发展需要,组织制定了JT/T 1178.1标准,对营运载货汽车安全性能和结构配置提出基本的技术要求,并明确了相应检测方法。
● 如何申报达标车型?
营运货车安全达标车型由货车生产企业自愿申报,可与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同时申报。
申报营运货车安全达标的国产货车车型应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相关进口车型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并取得《车辆一致性证书》。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营运货车的安全技术管理,核查符合要求的车辆方可办理营运手续。
● 关于期限:
货车生产企业要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确保新研发货车车型满足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2018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已经完成汽车强制性项目检验但尚未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JT/T 1178.1标准;2018年5月1日后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严格执行。
货车生产企业要在2018年5月1日前报送已经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已经完成汽车强制性项目检验但尚未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信息,技术支持单位核查汇总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办理营运货车手续时查询。
以下为公告原文:
重磅!交通部通知5月起实行载货车新规定
2018年4月8日,交通运输部又悄咪咪的发布了一则大消息!自2018年5月1日起,载货汽车将实行新的行业标准! 交通部发通知 营运载货车又有新规定!其中,... 2018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