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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第3批符合车辆GPS标准车载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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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太累

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根据《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及《关于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通知》(交运发〔2011〕158号)有关规定,现对已通过技术审查、拟发布的《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车载终端(第3批)》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详细信息请访问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服务网(http://lwlk.mot.gov.cn/)。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部道路运输司(电话:010-65293754)或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电话:010-65293309)反映。

    附件: 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车载终端(第3批)

●  交通运输部原文: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车载终端(第3批)公示

●  相关阅读:第1批符合车辆GPS标准的车载终端公示


    备注:本文为转载内容,目的为给读者带来更为丰富的信息资源,文中内容并不代表卡车之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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