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颁布执行以来已过去多年,该标准对重型载货车辆的安全装置要求较低,不能更好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为此,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公安部交通科学研究所等相关单位的专家最近酝酿修订标准。通过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中,12吨以上载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的条文,在业界引起关注。
由于GB7258-2004是强制性标准,因此,标准新版本中首次出现的有关装备缓速器的条文,成为企业热议的对象。据记者了解,修订版标准要求安装辅助制动装置,虽未明确要求安装哪一种,但鼓励安装缓速器的导向十分明显。
● “或”字之惑
新版标准有关辅助制动方面的文字表述较为灵活,特别是其中的“或”字,引起不同解读。有人理解为“要求强制安装缓速器”。也有人认为,从字面上看,新条款要求装备辅助制动装置,缓速器只是辅助制动装置中的一种,除缓速器外,普遍应用的辅助制动装置还有发动机排气制动等,所以,简单地将新条款理解为“强制安装缓速器”就失之偏颇了。
新标准如果明言“强制安装缓速器”不会产生争议,但为什么只将缓速器单列出来,而将发动机排气制动等辅助制动装置笼统地归为“其他”并置于“或”字之后?如此表述,无论想表达何种意思,都不及上述表述更清晰。那么,究竟是新条款文字欠推敲,还是修订者另有深意?
为廓清疑惑,记者通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查阅了修订标准的送审稿,并采访了参与过GB7258-2004修订工作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原所长吴卫、建议增加辅助制动装置新条款的公安部交通科学研究所研究一部主任应朝阳,以及参与此次标准修订工作的汽研中心标准所标准法规一室主任王学平。
查阅原文后,记者发现,原文的表述是“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辅助制动装置的性能要求应使汽车能通过GB12676规定的Ⅱ型或ⅡA型试验”。
王学平在解释“或”字时明确表示:“有的辅助装置能达到缓速器的效果,所以加上‘或’字,表明并未固定技术路线。除缓速器外,发动机排气制动也能满足新版标准的试验要求。”
王学平指出,之所以将缓速器单列出来,是因为新版标准规定的Ⅱ型或ⅡA型试验属下长坡试验,缓速器在此方面具有优势,故推荐12吨以上卡车安装缓速器。
电涡流缓速器
应朝阳说:“货车在山区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非常多,所以需要在新版标准里增加安装辅助制动装置的内容。在现有的各种辅助制动装置中,缓速器制动功率最大,下长坡时制动效果更好,所以将缓速器单列出来,以示推荐。”
吴卫近期已调国家发改委工作,未全程参与GB7258最新一轮的修订讨论。但作为汽研中心标准所原所长,他参与了GB7258的制定和几次修订,对GB7258的条文非常熟悉。吴卫说,考虑到我国现有国情,还不能一律要求强制安装缓速器,但缓速器的确能增强卡车行驶安全性,应鼓励用户安装。
● 安装缓速器是趋势
安装缓速器可使大型货车在减速和下长坡时更加安全、平稳,减少使用行车制动器导致的磨损和发热。所以,发达国家的相关法规鼓励甚至要求强制安装缓速器。
德国汽车相关法规规定,总质量在5.5 吨以上的客车和9吨以上的载货汽车,提倡安装缓速器;瑞士交通法规规定,超过3.5 吨的牵引车和总质量8吨以上的载货车必须安装辅助制动装置,并鼓励安装缓速器;法国要求载重量大于11吨(含11吨)的危险品运输车要强制安装缓速器。欧盟关于车辆制动认证的UC-ECE R13法规附件4《汽车下长坡性能试验标准》规定,在平均坡度6%或7%, 6公里长的坡道上,汽车不采用行车制动器,车辆最大速度不超过30 km/h。如不安装缓速器,该试验在目前技术条件下很难通过。
对于卡车安装缓速器,我国相关标准过去没有明确规定。结合ABS等制动装置的安装,客车总是比卡车先行一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助理秘书长杜芳慈说:“缓速器对长下坡制动有益,应该鼓励卡车企业安装,使装备缓速器的卡车越来越多。”此次借GB7258修订的机会增补了安装卡车缓速器的条款,并将缓速器单列置于其他辅助制动装置之首,鼓励安装的用意十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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