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近日,一位在某重卡企业市场部的朋友向记者诉苦:“现在一些县市的经销商在工商局进行年检的时候,被要求出具我们的品牌授权书,但是现在因为商用车类别的品牌授权申请,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共商管理总局正在讨论当中,还没有受理企业的申请,所以我们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遇到了一些困难。”
其实该人士的这番诉苦并非空穴来风,这是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有着密切关系。众所周知,《办法》的实施一波三折,到目前为止,国家只是对乘用车完全贯彻了该政策,而商用车方面并没有得到实施。
据记者了解,确实有些地区,特别是河北唐山的重卡经销商,在工商局的年检中遇到了工商局的“不合理要求”,并已经向所经销重卡品牌的企业求助。而在四川、内蒙的部分地区的经销商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而记者就此问题致电发改委政策司的相关人士,据称,现在轿车的经销商品牌授权已经走上正轨,但是商用车品牌授权的相关政策和程序,现在正在研究当中。他认为,目前迟迟未动的主要原因是商用车的各项管理规定都还是处于起步阶段,不如乘用车那么规范,而且政策的实施要求也不是那么紧迫。
根据《办法》的规定,按照正常的程序,地方工商局要求经销商出具的品牌授权书,不仅仅是企业给予的授权书,而且这个授权书的内容必须是企业上报给商务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发改委的内容相一致,并且是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红盾信息网上公布的经销商名称相一致,才能通过地方经销商的注册。
从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红盾信息网上,可以查到所有经过汽车总经销机构和汽车生产企业授权的汽车经销商名单,但是这些授权人中,没有一家重卡企业,所有的授权销售的品牌中,也没有一个重卡品牌。也就是说,重卡品牌销售在重卡业内还是真正意义上的空白。
于是矛盾产生了——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还没有受理重卡企业上报的数据,而地方的工商管理局却要求经销商出具资格证书,这个矛盾怎么解决呢?
对于该问题,记者致电中国重汽市场部副部长龙江。他告诉记者,按正常的程序是中国重汽把经销商的名称、地区等情况上报给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审批通过后公示,地方的工商局就按这个名称进行核对,如果对了,就能年检通过;但现在的情况是商务部、工商总局和发改委还没有形成一套对商用车的经销商进行品牌授权的办法,所以我们企业上报了数据之后,也还没能审批下来。
“不过经过企业反映问题,经过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协调,现在由我们企业出具给经销商相关的证明,当地的工商局也表示认可并给予注册或者通过年检。”龙江说。
那么当前的问题会不会对企业产品的销售产生影响呢?龙江给的答案是否定的。
他告诉记者,对中国重汽而言,现在中国重汽有3类经销商,一类是“4S”店,就是有维修服务的专营店,只销售中国重汽的产品;一类是品牌专营店,没有维修服务功能,也只销售中国重汽的产品;还有一类是普通的授权经销单位。对于前两类经销商,实际上就是中国重汽的品牌专营经销商,不允许出售其他品牌的车辆,而且在中国也有一定的奖惩机制,对他们的经营进行规范;但对于第三类经销商,中国重汽不会对其做特别的要求,也可能会是在年检中产生麻烦的单位。
而其他重卡企业的经销单位,和中国重汽的类似,所以对重卡销售的冲击很小。
另外据记者的调查,上述产生的问题只是限于某些省市或者县,产生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地方工商局没有完全领会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推迟对商用车产品进行品牌授权销售的决定。
例如对于同样的灾害地区,中国重汽的经销商之一赤峰威龙汽贸副总经理闫雨禾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年检时间是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除轿车外,其他汽车品牌不需出具品牌授权书,以前也未曾要过。
再者,从年检的日期来看,可能各地是不一样的,所以现在该问题还没有完全呈现出来,如陕西重汽市场部人士表示,还没有经销商找上门来。同样在内蒙古,北方奔驰销售副总苗贵对该问题更是“一头雾水”。
而作为经销商,闫雨禾对品牌授权的实施有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从汽车生产厂、经销商、消费者三者的长远利益来讲,从规范、培育和发展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的角度上来看,或从构建诚信守约、文明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上着眼,亦应早该如此。不过,他也认为,国家在应对商用车经销商的时候,应视经销商的营销、服务的规模能力、质量水平而定,一概而论或“一刀切”也并非上策。
看来,对重卡而言,品牌的销售授权还有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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