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2023年6月18日8时许,浙江杭州富阳龙门七村桥头附近,一辆直行货车为避让穿行电瓶车时失控,撞向一名抱着小孩的男子。事故导致被撞男子身亡,小孩粉碎性骨折。
事故还原:根据视频显示,事发时,一辆水泥散罐半挂车在道路上行驶。遇到横穿道路的电瓶车时,因紧急避让,半挂车撞向路边一名抱小孩的男子。
相关视频在网上传播之后,网友基本分为两个阵营。一方认为电瓶车需要负责任,甚至是负主要责任,另一方则关注货车存在的问题,争论不休。
那么,到底谁的问题会更重一些呢?根据相关法规及以往案例分析,在此次事故中,我个人认为,电瓶车驾驶员可能会负有部分责任,但半挂车或需承担主要责任。
看到上面的猜测,作为司机的你,可能会觉得气愤。其实我也气愤,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后续赔付问题,它很有可能会这样判责。
暂且不讨论事故中的电瓶车到底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他的驾驶人肯定存在违规情况。我们先来看一下就算他是非机动车的情况下,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首先,在电瓶车是非机动的情况下,驾驶员违反了“应当下车推行、以及未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其次,若电瓶车视为机动车,则违反了“未让行主路通行的车辆、以及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半挂车在此次事故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半挂车在此次事故中违反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在这起事故中,除了受害路人之外,电瓶车和半挂车都存在过错。然而,从事故发生原因来看,半挂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是此次事故的主因,而电瓶车(非机动的情况下)在未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是引发此次事故的诱因。
此外,在涉及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后续会涉及相关赔付问题。从承担能力的角度考虑,以及后续的赔付能力来看,交管部门很有可能倾向于更严厉地划分半挂车(有保险公司)的责任。
当然,以上关于责任划分的看法完全是个人猜测。具体的事故责任划分还需等待相关部门的认定结果。
事故已经发生。那么,作为职业驾驶员,我们该如何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呢?这里,我想提醒大家:在途经村落、路口以及人行横道时,请务必准备好刹车。
因为在驾驶过程中,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情况。而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文/霍景春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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