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现在由于信息技术的发达,卡友们往往都会选择从一些平台接货,但是至于对方那边会承诺什么,承诺后会不会做到等问题都会存疑。
来自湖南的卫师傅在今年的2月22号通过朋友介绍的信息部接到一个订单,是从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运送一车废塑料到福建。
当时订货的时候,卫师傅还问这废塑料属不属于走私货,当时信息部的工作人员也打包票称,随时装随时走。结果货装好之后还没到高速路口,卫师傅的车就被打私办的执法人员拦截下来。随后卫师傅被告知废塑料属于走私品,他的车和货物将被暂时扣押。
而在事发后,卫师傅也联系到了信息部的工作人员,对方称将积极联系货主处理此事,并口头承诺扣车期间每天会补偿800元,要求卫师傅不要供出信息部和货主。因此,卫师傅暂时听信了该工作人员的话,调查中也并未透露任何相关信息。
然而几天后,卫师傅被打私办的执法人员告知,由于运送的这批废塑料货源不明确,需要由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一个月后,卫师傅接到通知说调查结束,可以取回他的货车了。而鉴于卫师傅并不知情,执法部门也并没有对卫师傅进行处罚。
事情结束后,卫师傅找到信息部要求对方兑现一天800元补偿的口头协议,但是信息部反悔补偿,降至每天500元,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没有达成共识。卫师傅表示,这件事耽误了自己2个多月的时间,除了调查期间信息部给了他5000块钱,他没有拿到其他赔偿。
卫师傅的问题就是:由于托运人失误造成的误工,应该由谁来承担损失?有没有相关的赔偿标准?如果通过诉讼途径,诉讼主体是谁?
通过律师的解答我们可以得知:
由于托运人失误造成的误工,损失应该是由托运人承担,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相关规定表示,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而且律师也提到,在本案中,卫师傅可能本身也存在谎报真实信息的成分,导致车辆被扣留一个月后才归还。
而卫师傅希望获得的这800元补偿,由于也没有具体的书面证据存留,比如微信聊天记录等,也没有办法获知其真实性。因此律师也建议卫师傅通过和信息部协商的方式去解决。
因此,广大卡友们无论是在平台承接货物还是直接在信息部接货物时,都应该提前对货物的相关真实情况进行了解,而且在从平台接货时,也应该向平台方准确、全面的确认货物的相关真实情况。避免在运送货物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最高奖500万 全国A级物流企业补贴汇总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物流行业,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各省市也分别出台了地方性的相关政策,推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打造国家A级物流企业,并提供最... 2019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