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险公司当冤大头?货车超载侧翻造成车辆受损,司机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被拒后,竟将其告上法院!
据悉,甲某将其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挂靠在某物流公司,并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险。2023年12月,甲某聘请的司机丙某在倒车时车辆侧翻,事故造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受损车辆经维修后,甲某向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乙保险公司以案涉车辆超载为由拒赔,甲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案件受理后,法庭负责人发现案涉车辆过磅单显示实际载重超荷载一倍之多,车辆还未驶离厂区就发生侧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在本案中,甲某未提前告知被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会增加,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一审宣判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被驳回,案件维持原判。(来源:双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