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近日,一则路政追车致两辆大货车相撞的视频在网上疯传:
事实上,由于路政追车而导致的车祸惨剧一直以来都没断过:
● 路政追车造成8人伤亡 三个家庭灭顶之灾
2011年5月3日23时许,一辆路政部门执法车在南宁市绕城高速距离玉洞出口匝道约200米处,逆行拦停一辆大货车后引发追尾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路政执法车两名男子还试图驾车离开现场,被货车司乘人员制止。
此事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甚至还上了《今日说法》栏目。除了伤亡惨重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路政作为执法部门居然在高速上“逆行”、“追车”,行动之荒唐、性质之恶劣实在令人难以接受。而其对三个家庭带来的损失更是难以计算,失去亲人的痛苦是永远无法弥补的。
事后,其中一位路政人员马骏,因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而另一位路政叶永新,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 投掷铁钩 路政上演夺命追车
2012年3月28日凌晨,一辆货车行至湖南宁乡大道朱良桥收费站前转盘处时,货车朝左侧翻,司机当场死亡。据悉,该货车因躲避路政执法车稽查侧翻,据幸存者描述,路政执法车先向其引擎盖投掷铁钩,然后横在路上试图拦截货车,事故发生后,路政执法车未报警未施救,扬长而去。
● 追车还是追命?路政追车胆大包天
事实上,因路政追车、拦车酿成的车祸事故屡见不鲜,路政追车已追丢多条性命:
一桩桩,一件件,背后都是无辜百姓血淋淋的生命!
● 如此明目张胆:路政追车是合法的吗?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指出: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应当提示或者引导车辆进入检测站点,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确需拦车的,应当以确保安全为原则,并遵守下列程序:
(一)上路拦车前应当明确执法的任务、方法、要求和安全防护规定,检查安全防护装备;
(二)根据公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拦车, 避免引发交通堵塞;
(三)在距检查地点至少200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示标志,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四)拦车时使用停车示意牌和规范的指 挥手势,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 全;
(五)指挥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再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注意!《规范》明确规定: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当事人;遇有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 ,强行责令驾驶人停车;遇有驾车逃跑的,除可能对公路设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以采取通知前方超限检测站点或者执法人员截查,或者记下车牌号以便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作为公路执法人员,无视法律规定,知法犯法,纪律何在?法制何在?人性何在?
● 路政追车能杜绝吗?
每当出现此类悲剧时,路政人员总是说因“执行公务”不幸出事。当他们勇往直前、横冲直撞、违法追车的时候,真是为了“秉公执法”吗?不,显而易见,他们如此“奋不顾身”,为的就是抓到大货车后罚款得到的一张张人民币。
据媒体报道,全国公路“三乱“十分严重,每年的公路罚款可能高达4000亿元,很多地方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有的地方不开发票还可以优惠。
再者,有一个问题不容忽视:追车路政固然应该受到严惩,而对其行为放任自流、漠视不管的单位,难道不应该加大问责力度吗?如果路政部门能加强人员法制建设,整顿工作纪律,或许逆行、追车等荒唐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我们严正呼吁:抵制路政追车!严禁路政人员滥用公权,罔顾生命,这样的悲剧不能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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