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根据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等四部门的消息,9月1日起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辖区货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全面检查,对非法改装“黑窝点”全面排查整治!此前,已经有11省市开始严查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以及“百吨王”违法问题。(详情回顾:9月拉网式排查 11省市开始严查非法改装)近日,又有3个省份,即云南、安徽、江苏省加入严查大军,争取要在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
云南:到明年3月集中排查整治货车非法改装
近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自今年下半年至明年5月,在云南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
今年9月至2021年3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4月至5月为总结完善阶段。其中,在排查整治阶段,有关部门将每月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对辖区货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全面检查,对非法改装“黑窝点”全面排查整治,联合集中排查整治,争取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
?省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举报电话:
0871-63513583
0871-65305769
0871-63215616(注:以上电话正常办公时间开通)
“黑窝点”互联网举报邮箱:ygxzb123@163.com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罗海涛
电 话:13700626413
联系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浦恩东
电 话:13987673766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 郭小兰
电 话:13577157111
联系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余锋林
电 话:15331759022
安徽省四部门:2022年基本消除大吨小标
日前,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安徽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详情链接:安徽省四部门:2022年基本消除大吨小标)
安徽在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设立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公开举报电话和互联网邮箱。
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汽车工业处 朱凯华
电话:0551-62871758,邮箱:qiche@ahjxw.gov.cn。
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谢旋
电话:0551-62801558,邮箱:1353217667@qq.com。
③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 施溢源
电话:0551-62654091,邮箱:297051812@qq.com。
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林志丹
电话:0551-63356907,邮箱:ahrzjc@126.com。
江苏: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维修、货运企业
此前,江苏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
整治手段:
1、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质量关,落实货运企业对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2、从严查处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详情链接:苏四部门发文:2022年基本消除大吨小标)
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也公布了关于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公开举报电话和互联网邮箱。
1、举报电话:025-69652791;
2、举报邮箱:省工信厅网站厅长信箱栏目
(链接:http://gxt.jiangsu.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50)
河南:4部门设立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公开举报电话
按照《河南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河南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设立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公开举报电话和互联网邮箱。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电话:0371—65509911
互联网邮箱:hnzbgy@163.com
受理范围:河南省货车生产企业涉嫌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倒卖合格证,虚假开具发票等情况。
2、省公安厅
举报电话:0371—65882461
互联网邮箱:jjzdcjg@163.com
受理范围:河南省货车新车注册登记查验环节涉嫌违规等情况。
3、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371—87166666
互联网邮箱:hnjtzf@126.com
受理范围:河南省车辆维修企业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货运企业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4、省市场监管局
举报电话:0371—65566727
互联网邮箱:rzrkjgc@126.com
受理范围:河南省货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货车销售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机动车检验机构涉嫌违规等情况。
● 编后语
通过之前的消息,我们可以看到,到明年3月,全国将持续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以及“百吨王”等违法违规问题。目前,云南、江苏、安徽、河南都公布了举报电话,有了解到这些违法信息的朋友,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举报。(文/高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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