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交(通)〔2019〕43号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现对坪山区部分道路采取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坪山区:坪山大道(东纵路至绵绣北路段)、创景路(金牛东路至金田路段)、行政一路和行政九路。
二、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三、本通告自2019年3月2日至2019年8月28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在此提醒在该区域行驶的卡友提前做好绕行准备,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处罚。
更多详细信息请点击:http://www.stc.gov.cn/ZWGK/TZGG/GGJG/201902/t20190228_166576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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