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要求
4.1 车辆外廓尺寸要求
4.1.1 车辆外廓尺寸限值
4.1.1.1 栏板式、仓栅式、平板式、自卸式货车和挂车的外廓尺寸不应超过表1规定最大限值。
4.1.1.2 其他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应不超过表2规定最大限值。
4.1.2 车辆外廓尺寸的其他要求
4.1.2.1 车辆间接视野装置单侧外伸量不应超出车辆最大宽度处250 mm。
4.1.2.2 车辆的顶窗、换气装置等处于开启状态时不应超出车高300 mm。
4.1.2.3 汽车的后轴与挂车的前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0 mm(牵引中置轴挂车除外)。
4.1.3.1 半挂车前回转半径不应大于2040 mm。
4.1.3.2 半挂车牵引销中心轴线到半挂车车身最后端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2120 mm。
4.1.3.3 运送标准集装箱的半挂牵引车鞍座空载时高度(牵引主销中心位置的高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运送高度为2591 mm标准集装箱的半挂牵引车,不应超过1320 mm;
——运送高度为2896 mm标准集装箱的半挂牵引车,不应超过1110 mm。
4.2 车辆的最大允许轴荷限值
4.2.1 汽车及挂车的单轴、二轴组及三轴组的最大允许轴荷不应超过表3规定的最大限值。
4.2.2 对于其他类型的车轴,其最大允许轴荷不应超过该轴轮胎数×3000 kg。
4.3 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最大限值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且不应超过表4规定的最大限值。
4.4 车辆机动性要求
4.4.1 汽车和汽车列车应在一个车辆通道圆内通过,车辆通道圆的外圆直径为25000 mm,内圆直径为10600 mm,车辆最外侧任何部位(不计3.2中不在车宽测量范围的装置)不应超出车辆通道圆的外圆垂直空间,车辆最内侧任何部位(不计3.2中不在车宽测量范围的装置)不应侵入车辆通道圆的内圆垂直空间,测量方法见附录A。
4.4.2 汽车和汽车列车由直线行驶过渡到4.4.1所述圆周运动时,车辆外摆值T不应大于800 mm(客车的车辆外摆值T不应大于600 mm),测量方法见附录A。
4.4.3 半挂车销轴距不应大于:
其中L为半挂车车宽,单位为m。如果半挂车销轴距大于规定值,则应挂接半挂牵引车进行附录A的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4.4.1和4.4.2的要求。
4.5 其他要求
4.5.1 汽车或汽车列车驱动轴的轴荷不应小于汽车或汽车列车最大总质量的25%。
4.5.2 四轴汽车(自卸车除外)的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数值(单位:t)不能超过其最前轴至最后轴的距离的数值(单位:m)的5倍。
4.5.3 挂车及二轴货车的货箱栏板(含盖)高度不应超过600 mm,二轴自卸车、三轴及三轴以上货车的货箱栏板(含盖)高度不应超过800mm ,三轴及三轴以上自卸车的货箱栏板(含盖)高度不应超过1500mm。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车辆通道圆与外摆值测量方法
A.1 车辆通道圆
A.1.1 汽车或汽车列车处于空载状态,停于平整地面上。
A.1.2 汽车或汽车列车起步,进入一个外圆直径D1为25000 mm,内圆直径D2为10600 mm的水平同心圆周内行驶,至少在圆周内行驶1周(360度)。
A.1.3 过水平同心圆周的外圆曲线,做一个垂直于地面且向上无限延伸的圆柱形空间,即为车辆通道圆的外圆垂直空间。
A.1.4 过水平同心圆周的内圆曲线,做一个垂直于地面且向上无限延伸的圆柱形空间,即为车辆通道圆的内圆垂直空间。
A.1.5 上述过程顺时针及逆时针各进行一次。
A.2 车辆外摆值
A.2.1 汽车或汽车列车处于空载状态,以直线行驶状态停于平整地面上。
A.2.2 沿车辆最外侧部位向地面做投影,并做与车辆纵向中心线平行的投影线。
A.2.3 汽车或汽车列车起步,由直线行驶过渡到A.1.2所述圆周运动(行驶半周,180度),行驶过程中应满足4.4.1的要求。
A.2.4 上述过程中车辆外侧任何部位在地面上的投影形成外摆轨迹,该轨迹与车辆静止时车辆最外侧部位形成的投影线的最大距离即为车辆外摆值T。
A.2.5 上述过程顺时针及逆时针各进行一次。
图A.1 车辆外摆值示意图(汽车)
图A.2 车辆外摆值示意图(汽车列车)
● 附件3: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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