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由记者深入一线实地调查采写的《北京地区超载车照超不误》一文刊出后,引起读者广泛关注。许多地方的读者来电来函,反映当地存在着类似现象。记者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确实不少。
在各种怪现象中,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就是以罚代管我行我素,没有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对超载超限3次以上车辆吊销营运证的严厉处罚措施,而是收取更多的罚款(与《条例》实施前相比)后将超载车放行。
资料图
从《条例》公布的条款中可以看出,出台空前严厉的治理措施,表明国家下决心要从源头上遏制住愈演愈烈的超载现象。与以往治理措施的不同之处,在于此次推出的措施不再是以罚款为主,而是对超载3次以上车辆吊销营运证,使该超载车辆从此再不能上路运营。
在《条例》宣传阶段,业界对新的治理措施抱以很大期待,盼望《条例》正式实施后,久治不愈的超载顽疾能够得到根治。许多卡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甚至着手调整产销计划,以便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变化,憧憬着货运市场从此出现一片新气象。
但是,以罚代管式的走样治理,严重偏离了《条例》治理超载的精神,不仅没有起到坚决遏制超载现象的作用,反倒使执法人员有了收取更多罚款的说辞。据车主反映,很多地方的执法人员拿到罚款后不给开正式收据,罚款的去向不明,不排除部分罚款流入执法人员私囊的可能。若真如此,走样的治理就成为少数执法人员利用《条例》职务犯罪的温床,不但不能达到《条例》颁布的目的,还可能使治理超载的初衷走向反面。
回想我国政府部门治理超载的过程,从时间上看绝对不止3年5年,进入新世纪后,国家相关部门几乎每年都出台治理超载的新措施,或某一个部委单独推出惩治办法,或七八个部委联合向超载现象“宣战”。遗憾的是,超载现象不但没有绝迹,反而越来越普遍。各级政府不可谓不重视,五花八门的治理手段本身也不能说完全不起作用。那为何超载现象就是不能斩草除根呢?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治理措施触动了某些执法人员赖以以权谋私的经济利益,他们不愿失去眼前的既得利益,成为客观上推动超载变本加厉的黑手。
少数执法人员本身的不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治理,依靠这些人去治理超载,形同与虎谋皮。《条例》以及此前颁布的各种治理措施被架空,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笔者认为,贯彻落实《条例》固然重要,但整肃执法队伍,加强科学监管,还公路货运市场一片清正廉洁的蓝天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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